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4.启10:5, 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真我的宣誓和见证。“那踏海踏地的天使”是指主(AR 470节);“向天举起手来”表示这宣誓,即“必不再有时间了”(启10:6);“起誓”表示这见证,即“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要成全了”(启10:7);“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是指主自己,如前所述(启示录1:18; 4:9, 10; 5:14; 但以理书4:34)。稍后我们会看到,主指着自己作见证。由此明显可知,“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这些话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真我的宣誓和见证。
耶和华指着自己起誓,也就是作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话是从我口中出来的,并不召回。(以赛亚书45:23)
耶利米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房屋必变为荒凉。(耶利米书22:5)
又: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 阿摩司书6:8)
阿摩司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耶利米书: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耶和华,也就是主,“指着自己起誓”表示神性真理作见证,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这神性真理出于它自己并指着它自己作见证。除此以外,“耶和华起誓”也可见于其它地方(以赛亚书14:24; 54:9; 诗篇89:3, 35; 95:11; 110:4; 132:11)。经上说“耶和华起誓”,是因为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此,主与该教会的结合以约来代表,就是诸如在指着契约起誓的双方之间所立的那种约;因此,由于誓言是这约的一部分,所以经上说“耶和华起誓”;然而,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祂起誓了,而是说神性真理为它作见证,或证明它。
誓言是约的一部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向你起了誓,立了约,你就归我。(以西结书16:8)
路加福音:
记念约,就是他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73; 诗篇105:9; 耶利米书11:5; 32:22; 申命记1:34;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于约是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的相互结合的代表,还由于誓言是约的一部分,人要出于其中的真理,因而也指着真理起誓,所以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起誓,因而指着神性真理起誓(出埃及记20:7; 利未记19:12; 申命记6:13; 10:20; 以赛亚书48:1; 65:16; 耶利米书4:2; 撒迦利亚书5:4);但教会的代表被废除后,立约的誓言也被主废除了(马太福音5:33-37; 23:16-22)。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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