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3

473.启10:4.

473.启10: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这些事的确显明了,但它们不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们被接受,就会有危险。七雷所发的“声(音)”是指刚才所提到的那些事(AR 472节),这些事提了三次,因为它们是新教会的真正本质。“写”在属世意义上表示记在纸上,从而以记录的形式留给后代;但在属灵意义上,“写”表示为了接受而记在心上;因此,把它们“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它们不会被记在心上,也不会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们被接受,就会有危险。原因在于,“龙”、“兽”和“假先知”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不断顽固坚持他们的信仰,即:要靠近父神,而不是直接靠近主,主在其人身方面不是天地之神;因此,前面提到的教义(AR 472节)已经显现,现仍在显现,这由“小书卷展开或打开”来表示,如果该教义被其他任何人接受,而不是被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也就是被“约翰”所表示的那些人(AR 5, 17节)接受,那么在龙被赶出去之前,它不仅会被他们弃绝,还会通过他们被其余的人弃绝;即便没有被弃绝,它仍会被歪曲,甚至被亵渎。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当按其系列来看时,启示录接下来的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他们杀了主的两个见证人(启示录11:7);那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争战后,就逼迫那妇人(启示录12:1-17);上来的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与他构成一体(启示录13:1-18);又如,他将其追随者聚集到被称为哈米吉多顿的地方去争战(启示录16:16);最后,他们聚集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去争战(启示录20:8, 9);但龙、兽和假先知被扔进火和硫磺的湖里(启示录20:10);这一切完成后,将要作羔羊之妻的新教会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启示录10:4)
也是本章接下来的这些话的含义: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启示录10:7)
又是下一章这些话的含义: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启示录11:15)
同样是接下来各章中的许多话的含义。关于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1节)。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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