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3.启10:4.“七雷发声之后,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这些事虽已显明,但要等到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逐出灵人界之后,它们才被接受,因为在此之前被接受,就会有危险。七雷所发之“声”就是刚才所提到的那些事(472节),这些事提及三次,因为它们正是新教会的本质。就属世之义而言,“写出来”表示记在纸上,因而是给后人存留的信息;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写出来”表示为了接受而记在心上;因此,把它们“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它们不会被记在心上并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逐出灵人界,因为它们在此之前被接受,就会有危险。原因在于,“龙”、“兽”和“假先知”表示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他们坚持不懈地执着于自己的信仰,即:要靠近父神,而不是直接靠近主;主就其人身而言,并非天地之神;因此,如果上述“小书卷展开”所表示的、已经显明并正在显明的教义(472节)是被其他任何人,而不是被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也就是“约翰”所表示的那些人(5,17节)所接受,那么在龙被逐出之前,它不仅被他们弃绝,还会通过他们而被其他人弃绝;即便不被弃绝,也会遭到歪曲,甚至亵渎。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接下来的一系列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他们杀害主的两个见证人(启示录11:7);那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争战后,就逼迫那妇人(启示录12:1-17);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与龙合而为一(启示录13:1-18);又如,他将其追随者聚集到叫哈米吉多顿的地方去争战(启示录16:16);最后,他们聚集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去争战(启示录20:8,9);不过,龙、兽和假先知都被扔进硫磺和火的湖里(启示录20:10);这一切完成后,将要作羔羊之妻的新教会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这就是这句话的含义:
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启示录10:4)
也是本章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正如神向祂的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启示录10:7)
还是下一章这句话的含义: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的和主基督的。(启示录11:15)
同样是接下来各章中许多话的含义。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1节)。
84.“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永生来自祂。这从“我是活着的”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我是活着的”是指来自永恒,唯独在祂里面的生命来自祂自己(对此,参看AE 82节),但此处“我是活着的”是指其他人里面的生命,在其他人里面的祂的生命就是永生;因为刚刚前面说祂“曾死过”,这句话表示祂被弃绝,因祂没有在信和爱中被接受;故此处“我是活着的”表示祂被那些在祂生命中的人接受,这生命就在与人同在的信和爱中,并且这生命就是永生。“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主的生命是对祂的信和爱之生命,这生命就是永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约翰福音中的经文: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4–16, 36)
又:
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0–11, 14)
“水”是指信之真理(参看AE 71节)。又:
叫凡见子而信祂的人得永生。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40, 63)
主所说的“话”也是信之真理。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26)
又:
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主所赐的“食物”也是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食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8562, 9003节)。
之所以说主的生命在与人同在的对祂的信和爱中,是因为信和爱的一切都来自祂,来自祂的东西也是祂自己,因为它是祂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真理的灵”和“圣灵”;由于主在其中,并且它就是主自己,所以经上说他们要住在主里面,这表示住在来自祂的对祂的信和爱里面;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10)
由此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你们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看见”主是指相信祂(参看AE 14, 25, 37节);“拥有对主的信,或相信主”是指在爱和仁中(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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