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3

473.启10:4.

473.启10: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这些事的确显明了,但它们不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们被接受,就会有危险。七雷所发的“声(音)”是指刚才所提到的那些事(AR 472节),这些事提了三次,因为它们是新教会的真正本质。“写”在属世意义上表示记在纸上,从而以记录的形式留给后代;但在属灵意义上,“写”表示为了接受而记在心上;因此,把它们“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它们不会被记在心上,也不会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们被接受,就会有危险。原因在于,“龙”、“兽”和“假先知”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不断顽固坚持他们的信仰,即:要靠近父神,而不是直接靠近主,主在其人身方面不是天地之神;因此,前面提到的教义(AR 472节)已经显现,现仍在显现,这由“小书卷展开或打开”来表示,如果该教义被其他任何人接受,而不是被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也就是被“约翰”所表示的那些人(AR 5, 17节)接受,那么在龙被赶出去之前,它不仅会被他们弃绝,还会通过他们被其余的人弃绝;即便没有被弃绝,它仍会被歪曲,甚至被亵渎。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当按其系列来看时,启示录接下来的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他们杀了主的两个见证人(启示录11:7);那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争战后,就逼迫那妇人(启示录12:1-17);上来的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与他构成一体(启示录13:1-18);又如,他将其追随者聚集到被称为哈米吉多顿的地方去争战(启示录16:16);最后,他们聚集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去争战(启示录20:8, 9);但龙、兽和假先知被扔进火和硫磺的湖里(启示录20:10);这一切完成后,将要作羔羊之妻的新教会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启示录10:4)

也是本章接下来的这些话的含义: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启示录10:7)

又是下一章这些话的含义: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启示录11:15)

同样是接下来各章中的许多话的含义。关于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1节)。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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