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2

472.“他呼喊的时

472.“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这个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接着说,约翰想将这七雷所说的“写出来”,但从天上来被告知“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后来要他吃光小书卷,并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以此表示它里面有诸如直到现在没有被接受的那类事;原因可见于下一节。但我要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小书卷里有那些包含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从头至尾的内容,这些内容如下:
整本圣经都涉及主,或说以主为主题,主就是圣言(Lord 1-7节);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Lord 8-11节);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征服了地狱,并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Lord 12-14节);主通过十字架受难不是除去罪,而是担当了它们(Lord 15-17节);主功德的归算只是指悔改之后的罪的赦免(Lord 18节);主在其神性人身方面被称为神的儿子,在圣言方面被称为人子(Lord 19-28节);主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为一(Lord 29-36节);主是神自己,圣言来自祂并涉及祂(Lord 37-44节);只有一位神,主就是这位神(Lord 45节);圣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Lord 46-54节);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在主里面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与真理是一致的(Lord 55-61节)。
经上之所以说“七雷发声”,是因为主所说的话在经由天堂降至低层区域时,听上去就像雷声。由于祂同时通过整个天堂,因而完全地说话,所以它们被称为“七”雷,数字“七”表示所有人,所有事物和整体(AR 10, 390节);因此,“雷”也表示教导和对真理的感知(AR 236节);在此也表示揭开并显明。从天上来的声音当来自主时,听上去就像打雷,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众人听见这声音就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30)
约伯记:
神发声吼叫,以自己的威严之声打雷。(约伯记37:4-5)
撒母耳记: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撒母耳记下22:14)
启示录:
我从天上听见一个响声,像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4:2)
诗篇:
你向我呼求,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 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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