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呼喊完了,就有七雷发声”表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这个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接着就说到,约翰想将这七雷所说的“写出来”,但从天上来的命令是“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后来要他吃尽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以此表示其中这类事尚不能被接受;原因可见于下一节。但我要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小书卷的那些事就包含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至尾中,如下所示:
整本圣经都论及主,主就是圣言(1-7节);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就意味着祂应验了律法的全部(8-11节);主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以此彻底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12-14节);主并非藉着十字架受难除去罪,只是担当了它们(15-17节);主功德的归算无非是悔改之后罪得赦免(18节);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祂被称为人子(19-28节);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合一(29-36节);主是神本身,圣言来自并论及祂(37-44节);神只有一位,主就是这神(45节);圣灵就是主所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46-54节);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在主里面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就合乎真理(55-61节)。
经上之所以说“七雷发声”,是因为主的话经由天堂降至低层区域时,听上去就像打雷;由于祂同时通过整个天堂说话,因而是完全的,故它们被称为“七”雷,因为数字“七”表示全部,一切事物和整体(10,390节),因此“雷声”还表示教导和对真理的领受(236节);在此也表示揭开并显明。天上来的声音当来自主时,听上去就像打雷。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众人听见这声音就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30)
神发声吼叫,以自己的威严之声打雷。(约伯记37:4-5)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撒母耳记下22:14)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你向我呼求,我在雷的隐密处应允你。(诗篇81:7)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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