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0

470.“他右脚踏海

470.“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主拥有在祂看顾和统治之下的整个教会,以及其中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和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海和地”表示整个教会;“海”表示外在教会,也就是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地”表示内在教会,也就是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AR 398节)。“脚踏它们”表示使这一切都服从祂自己,因而在祂的神性看顾和统治之下。主在地上的教会因在众天堂之下而被称为祂的“脚凳”,如以下经文;耶利米哀歌:
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以赛亚书:
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诗篇: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马太福音:
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马太福音5:34, 35)
以赛亚书:
我要使我脚所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诗篇:
你让祂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诗篇8:6)
这话论及主。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这是因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不像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那样在自己里面如此确认虚假。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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