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始和终端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没有智慧,就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智慧,所以“头”是指智慧的爱;当论及主时,“头”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在下文(AR 538, 568节),我们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是指在其初始中的爱和同时的智慧,那么可推知,“头发”是指在其终端中的爱和智慧;由于此处“头发”论及人子,人子是圣言方面的主,所以“祂的头发”表示在圣言终端中的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终端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事物。
人子或主的“头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的。这一点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5-49节)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在终端中的圣言,也就是圣言字义方面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是指头发,或一绺头发。由于这种代表,自母腹中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在长发里拥有能力或力量。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处于其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也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碎,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以利沙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终端的圣言,如前所述,这终端就是字义,而“熊”表示与圣言内义分离的圣言字义。在灵界,那些把它们分离的人从远处看,也像熊。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童子们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的耻辱和极度悲伤的一个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面貌比黢黑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以西结书:
各头都光秃,各肩都磨破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同一先知书:
一切脸上都羞愧,一切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中也是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
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头发的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击砍,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等)
因此,在弥迦书,经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要扩大你的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子”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正真理。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其中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有这样的事发生: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头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论到拿细耳人,经上说: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终端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垂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祂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永恒之日。(弥迦书5:2)
以及在以赛亚书,在那里,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其它经文因太多而没有引用)可以明显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和“头发”是指在初始和终端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既然“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那么可推知,所指的也是在初始和终端中的这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头发和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头发,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头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起来秃头,而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起来拥有漂亮的头发。经上说“如羊毛和雪”,是因为“羊毛”表示终端中的良善,“雪”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因为“羊毛”来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来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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