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

47.启1:14.“

47.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始和终端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没有智慧,就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智慧,所以“头”是指智慧的爱;当论及主时,“头”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在下文(AR 538, 568节),我们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是指在其初始中的爱和同时的智慧,那么可推知,“头发”是指在其终端中的爱和智慧;由于此处“头发”论及人子,人子是圣言方面的主,所以“祂的头发”表示在圣言终端中的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终端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事物。

人子或主的“头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的。这一点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5-49节)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在终端中的圣言,也就是圣言字义方面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是指头发,或一绺头发。由于这种代表,自母腹中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在长发里拥有能力或力量。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处于其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也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碎,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以利沙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终端的圣言,如前所述,这终端就是字义,而“熊”表示与圣言内义分离的圣言字义。在灵界,那些把它们分离的人从远处看,也像熊。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童子们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的耻辱和极度悲伤的一个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面貌比黢黑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以西结书:

各头都光秃,各肩都磨破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同一先知书:

一切脸上都羞愧,一切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中也是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

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头发的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击砍,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等)

因此,在弥迦书,经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要扩大你的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子”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正真理。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其中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有这样的事发生: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头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论到拿细耳人,经上说: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终端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垂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祂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永恒之日。(弥迦书5:2)

以及在以赛亚书,在那里,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其它经文因太多而没有引用)可以明显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和“头发”是指在初始和终端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既然“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那么可推知,所指的也是在初始和终端中的这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头发和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头发,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头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起来秃头,而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起来拥有漂亮的头发。经上说“如羊毛和雪”,是因为“羊毛”表示终端中的良善,“雪”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因为“羊毛”来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来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诠释启示录 #1004

1004.“那神全能

1004.“那神全能者大日的”表示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神全能者的大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全能者的大日”是指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AE 413节)。圣言经常提到“大日”、“耶和华的日子”、“发怒和忿怒的日子”、“报仇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在这些经文中,这一切都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以及那时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就像主对天堂的爱,或对教会的爱一样,天堂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教会和天堂一样,也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所有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都必须从对主之爱通过相爱而为一。天堂里的一位天使或教会里的一个人若不与其他人构成一体,就既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教会。此外,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有两样事物与其它一切事物有关;这两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合而为一的这两者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当它们为一时,良善在真理里面,真理在良善里面;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因此,一方相互和互惠地承认另一方,如同作用者认识自己的反应者,并且是各自交替地。这种普遍婚姻就是夫妻间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丈夫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妻子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良善的意愿;结果,丈夫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因此,两者在形式上就是真理和良善,这形式是人,是神的形像。由于自创造以来,真理就应属于良善,良善应属于真理,因而也是相互和交替地,所以一个真理不可能与两种不同的良善结合,反之亦然;一个理解力不可能两种不同的意愿结合,反之亦然;一个属灵的人也不可能与两个不同的教会结合;一个男人同样不可能与两个女人亲密结合。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就像灵魂和心的结合。妻子的灵魂是丈夫或男人,丈夫或男人的心是妻子。丈夫或男人通过实际的爱将自己的灵魂与妻子联系并结合起来;灵魂在他的种子或精子中,妻子则从心里接受它。两人由此成为一体,那时一方身体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另一方身体里的相互之物。这是真正的婚姻,这种婚姻只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因为自创造以来,属于丈夫或男人的一切,无论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在妻子的心智和身体中各有相互之物;因此,最细微的事物,或最小的细节都彼此互相注视,渴望被结合。婚姻之爱从这种注视和努力或倾向中存在。

被称为四肢、脏腑和器官的身体的一切,都只是对应于心智的属灵形式的属世的肉体形式。因此,身体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与心智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这种对应关系:凡心智所意愿和思考的,身体立刻按它的命令或意愿将其付诸行动。因此,当两个心智行如一体时,两个身体也潜在地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体。愿意或意愿成为一体,就是婚姻之爱;意愿如何,这爱就如何,或说这爱取决于这意愿的品质。

可以通过天堂里的奇妙事物来证实这一点。那里有一对夫妇处于这样的婚姻之爱:两人可以成为一体,并且每当他们愿意如此行时,也会成为一体,当时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我见过他们,也与他们交谈过;他们说,他们有一个生命,就像真理里面的良善的生命,和良善里面的真理的生命;他们又像人里面的成双成对者,也就是说,像被一层脑膜包裹的两个脑半球,又像包裹在一种常见膜或覆盖物里面的两个心室,以及两个肺叶;它们虽是两个,但在生命,以及生命活动,也就是功用上却是一个。他们说,他们如此结合的生命充满天堂,是天堂的真正生命及其无限八福,因为天堂出于主与它的婚姻也是这样。事实上,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此外,他们说,出于对另外一个妻子或女人的任何意图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是把天堂变成地狱。因此,一位天使只是思想这样的事,就会从天堂坠落。他们补充说,属世的灵人不相信像他们那样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只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婚姻。因此,心智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出于肉体淫欲的身体结合;这种淫欲来自一个自创造时就被铭刻、因而植入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普遍法则。这法则就是,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愿意产生自己的同类,并使自己的种类无限繁殖,直到永远。由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雅各的后代是纯属世人,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属灵的,而是肉欲的,所以他们由于心硬而被允许娶数个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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