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7

47.启1:14.“

47.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始和终端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没有智慧,就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智慧,所以“头”是指智慧的爱;当论及主时,“头”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在下文(AR 538, 568节),我们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是指在其初始中的爱和同时的智慧,那么可推知,“头发”是指在其终端中的爱和智慧;由于此处“头发”论及人子,人子是圣言方面的主,所以“祂的头发”表示在圣言终端中的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终端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事物。

人子或主的“头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的。这一点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5-49节)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在终端中的圣言,也就是圣言字义方面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是指头发,或一绺头发。由于这种代表,自母腹中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在长发里拥有能力或力量。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处于其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也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碎,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以利沙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终端的圣言,如前所述,这终端就是字义,而“熊”表示与圣言内义分离的圣言字义。在灵界,那些把它们分离的人从远处看,也像熊。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童子们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的耻辱和极度悲伤的一个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面貌比黢黑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以西结书:

各头都光秃,各肩都磨破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同一先知书:

一切脸上都羞愧,一切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中也是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

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头发的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击砍,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等)

因此,在弥迦书,经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要扩大你的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子”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正真理。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其中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有这样的事发生: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头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论到拿细耳人,经上说: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终端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垂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祂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永恒之日。(弥迦书5:2)

以及在以赛亚书,在那里,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其它经文因太多而没有引用)可以明显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和“头发”是指在初始和终端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既然“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那么可推知,所指的也是在初始和终端中的这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头发和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头发,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头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起来秃头,而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起来拥有漂亮的头发。经上说“如羊毛和雪”,是因为“羊毛”表示终端中的良善,“雪”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因为“羊毛”来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来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400

400.㈣具体的自我

400.㈣具体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
⑴爱自己就是只愿自己好,而不愿别人好,除非为了自己,也不愿教会、国家、社区或同胞好。爱自己还包括向它们行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崇敬和荣耀。若在善行中看不到这些好处,他心里会说:“做这种事干什么?我为何要这样做?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于是他就不再行这些善事了。由此可知,人若处于自我之爱,就不会爱教会、国家或社区,也不爱他的同胞,以及系真善之事,而只爱他自己或属他自己的东西。
⑵若人的思维和行为不关注邻人,因而不关注公众,更不用说关注主,而只关注自己和自己人,因此他做一切事都是为他自己或自己人,那么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即便他为公众做了点什么,那也只是为了做秀;若为邻人做了什么,那是为了赢得其好感。
⑶之所以说为了他自己或自己人,是因为凡爱自己的人也会爱属他自己的人。具体地说,这些人就是他的儿孙;一般来说,是与他行如一体的所有人,他称其为自己人。爱这些人也就是爱他自己,因为他仿佛在自己里面看待他们,并在他们里面看到自己。他口中的自己人还包括称赞、崇敬和尊重他的所有人。至于其他人,他以肉眼观之视为人,以灵眼观之,则视之与幽灵无异。
⑷与自己相比,人若看不起邻人,并且如果邻人不站在他这边、不敬畏和尊敬他,他就视之为敌,这人便处于自我之爱。若基于上述原因而仇恨并迫害邻人,就更是处于自我之爱;若因此怒火中烧、伺机报复,并渴望毁灭他,那这人在自我之爱中就陷得更深了。这种人最终喜欢残忍。
⑸对照天堂之爱可说明自我之爱的性质。天堂之爱就是为了服务而热爱服务,或为了人为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所行之善而热爱良善。另一方面,凡为了自己而爱它们的人,只是象爱自己家里的仆人那样爱它们,因为它们对他有用。由此可知,凡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希望教会、国家、社区和同胞为他服务,而不是他为它们服务;他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上、将它们置于自己之下。
⑹此外,人越拥有天堂之爱,就是热爱服务和善行,并且当如此行时,发自内心高兴,他就越被主引领,因为这就是主的爱,这爱出自祂。另一方面,人越爱自己,越自己引领自己,就越被自我(自我中心)所牵引。人的自我全然是恶,因为这是其遗传的邪恶,这恶就是爱己胜过神,爱尘世胜过天堂。
⑺自我之爱的另一个特征是:越放松约束,即越解除外在的束缚,如对法律及其惩罚的畏惧,对丧失名声、崇敬、利益、职位和生命的畏惧,这爱就越不顾一切地向前冲,直到不仅想统治全世界,甚至想统治天堂,事实上,还想凌驾于神之上,没有尽头或限度。这种欲望就潜藏在处于自我之爱中的每个人里面,即便它没有显明在全世界面前,因为上述约束和束缚拦住了他;具有这种秉性的人面临拦阻时,会就地等待,直等到前行的可能性再次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何处于这种爱的人意识不到他里面居然隐藏着如此疯狂和无节制的欲望。不过,人人都能从独裁者和国王身上清楚看到这一事实。这种人不会遇到这类约束、束缚和不可能。他们急于征服各省各国,并且只要能成功,就会渴望无限的权力和荣耀。这种情形在那些将疆域扩张到天堂,并将主的整个神性权力转给自己之人身上尤其明显。这些人不停地想要更多。
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则基于自我之爱。这两种权力是对立的。人若因爱邻而行使权力,就会想要所有人都好,并且只喜欢发挥作用或服务他人。服务他人就是因希望别人好而对他人行善,并发挥作用。这就是他的爱,也是他内心的快乐。而且,他的地位晋升得越高,他就越开心,不过不是因着他的地位,而是因着他能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这就是天堂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因爱自己而行使权力,就不想任何人好,只想自己和自己人好。他履行服务是为了他自己的崇敬和荣耀,因为只有这些才是他所认可的用处。服务他人只是为了他能被服务、崇敬并获得权力。他寻求高位不是为了能行善,而是为了能保持领袖地位,倍受尊敬,从而实现内心的满足。
⑼结束尘世生活后,对权力的热爱仍存留在每个人身上;但那些出于爱邻行使权力的人在天堂同样会拥有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过,那时行使权力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热爱的服务和良善。当服务和善行行使权力时,就是主在行使权力。然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行使权力的人,在结束自己的尘世生活后,则会被罢免,并沦为奴隶。
这些就是借以识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之人的迹象。无论傲慢还是谦卑,他们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区别。因为这类事物居于内在人,并且绝大多数人会隐藏内在,训练外在假装爱大众和邻人,其实他真实的感觉是相反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知道,爱大众和邻人会内在地感染所有人,他们会在某种程度上赢得尊重。这爱之所以如此感染人,是因为天堂流入它里面。
⑽邪恶可见于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身上,通常是对他人的蔑视、嫉妒、对待异己者的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各种仇恨、报复行为、欺骗、狡诈、冷酷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敬这些事物,也只是挂在嘴上,而非发自内心。由于这类邪恶出于自我之爱,故必然伴随类似的虚假,因为虚假来自邪恶。
⑾然而,尘世之爱则是渴望不择手段地占有他人财富,心系财富,并放任尘世将其从属灵之爱那里撤回并引离,而属灵之爱则是对邻之爱,即来自天堂。那些渴望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之人,尤其那些想通过诡计和欺骗这样做的人,就处于尘世之爱,他们毫不关心邻人的利益。那些处于这种爱的人觊觎别人的财物,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或不会因追求利益而名声扫地,他们就会占有他人财物,甚至掠夺之。
⑿不过,尘世之爱不像自我之爱那样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因为它里面隐藏的邪恶没有这么大。
⒀尘世之爱具有多种形式。有一种对财富的爱是晋升荣誉的手段;还有一种对名誉和尊严的爱是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了各种提供世俗快乐的功用而热爱财富;只是为了财富(就是那种守财奴式的爱)而对财富之爱等等。追求这类财富的目的被称为用;正是目的或用赋予爱以品质,因为爱的品质是由它所渴望的目的决定的,其它一切只是它的手段。
⒁总之,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如前所述,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此是地狱之爱;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地狱存在于人们里面。然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天堂之爱;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也使天堂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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