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9.启10: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教义的这一点方面的圣言,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所取并揭开其七印的“书卷”(启示录5:1, 7; 6:1)是指圣言(可参看AR 256, 259, 295等节)。因此,天使,也就是主(AR 465节)手里的“小书卷”在此只是指在其中的某种本质方面的圣言。这就是圣言中的教义的这一点,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从本章和下一章的所有细节的灵义或属灵意义,以及下一章(启11:15-17)的属世意义明显看出来。
经上说这“小书卷”是“展开的”,因为教义的这一点明显出现在圣言中,并且对凡阅读它的人来说,只要他留意,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现在论述的主题,因为这是新教会的真正本质。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救赎都取决于对神的认知和承认;因为如序言中所说的:“整个天堂和地上的整个教会,以及总体上的一切宗教都建立在对神的正确观念上;因为这种观念会带来结合,并通过结合带来光、智慧和永恒的幸福。”
由于主是天地之神本身,所以凡不承认祂的人,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祂的身体;而站在下面的人则被蛇,即地狱灵咬伤,它们的咬伤是无法治愈的,除了以色列人通过仰望“铜蛇”所经历的那种医治外(民数记21:1-9)。“铜蛇”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6)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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