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9

469.启10:2.

469.启10: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教义的这一点方面的圣言,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所取并揭开其七印的“书卷”(启示录5:1, 7; 6:1)是指圣言(可参看AR 256, 259, 295等节)。因此,天使,也就是主(AR 465节)手里的“小书卷”在此只是指在其中的某种本质方面的圣言。这就是圣言中的教义的这一点,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从本章和下一章的所有细节的灵义或属灵意义,以及下一章(启11:15-17)的属世意义明显看出来。

经上说这“小书卷”是“展开的”,因为教义的这一点明显出现在圣言中,并且对凡阅读它的人来说,只要他留意,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现在论述的主题,因为这是新教会的真正本质。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救赎都取决于对神的认知和承认;因为如序言中所说的:“整个天堂和地上的整个教会,以及总体上的一切宗教都建立在对神的正确观念上;因为这种观念会带来结合,并通过结合带来光、智慧和永恒的幸福。”

由于主是天地之神本身,所以凡不承认祂的人,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祂的身体;而站在下面的人则被蛇,即地狱灵咬伤,它们的咬伤是无法治愈的,除了以色列人通过仰望“铜蛇”所经历的那种医治外(民数记21:1-9)。“铜蛇”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6)


诠释启示录 #1098

1098.“成了鬼魔

1098.“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亵渎的教会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这从“住处”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处”是指最后的审判之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鬼魔”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被亵渎的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的人(对此,参看AE 586, 1001节)。此处这些人的地狱被描述为“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他们的地狱就是所描述的这样,这一点从由此产生的散发物明显看出来,这些散发物是被亵渎的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他们在言语、面部表情和举止上处于神圣的外在,并把这些外在举到天上;然而,他们在灵魂和内心中却不仰望任何神,只视自己为地上的神明。因此,他们与地狱里的人合而为一。他们亵渎圣物,因为他们那属于灵魂和内心的内层流入模仿神圣外表的外层。“鬼魔”在此是指这些人。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唯独有一位神,主是天堂之神的思维的确打开天堂,并显示人出现在那里,但程度如此之轻,以至于他几乎不可见,看上去在远处,就好像在阴影中。但随着他对神的思维变得更完整、真实和公正,他就会出现在光中。思维通过取自圣言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而变得更完整,因为来自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神性事物合在一起就是神。一个只认为有一位神,却不思想神是什么,或说对神的品质或性质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就像一个认为圣言存在,它是神圣的,却对它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或像一个认为法律存在,却对法律所包含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然而,关于神的性质的思维如此广大,以至于充满天堂,构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一切智慧;事实上,这种思维本身是无限的,因为神是无限的。有一位神的思维源于神的性质,这种思维就是圣言中“神的名”的意思(参看AE 102, 135, 148, 695b, 9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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