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9.启10:2.“他手里拿着小书卷,是展开的”表圣言中的这一教义要点: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羔羊从那坐宝座的那里所取并揭开七印的这个“书卷”(启示录5:1, 7; 6:1)表示圣言(参看256,259,295节等)。因此,天使,也就是主(465节)手中的“小书卷”在此无非表示圣言中的某种本质。这种本质就是圣言中的教义要点,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点从本章和下一章的所有细节的灵义,以及下一章(11:15-17)的属世之义明显看出来。
经上说这“小书卷”是“展开的”,因为该教义明显出现在圣言中,并且对凡阅读它并留意的人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因为这是新教会的最为本质之处。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救赎都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正如序言中所说:“整个天堂和地上的整个教会,以及总体上一切宗教信仰都建立在对神的正确观念上;因为凭正确的神观才会有结合,凭结合才会有光、智慧和永恒的幸福。”
由于主是天地真神,所以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可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祂的身体;而站在下面的人则被蛇,也就是恶灵咬,他们的咬伤无法治愈,除非像以色列人那样通过仰望“铜蛇”获得医治(民数记21:1-9);“铜蛇”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从约翰福音中的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6)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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