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992.“因自己的痛苦和疮”表示出于对真正的真理和良善的厌恶和恶心,这种厌恶和恶心源于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所处的邪恶和虚假。这从“痛苦”和“疮”的含义清楚可知:“痛苦”是指源于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所处的虚假的对真正的真理和良善的厌恶(参看AE 990节);“疮”是指源于生活邪恶的恶心。“疮”表示来自人的自我的恶行,以及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可参看AE 962节)。之所以表示恶心,是因为所指的是疮引发的疼痛,他们因这疼痛而亵渎天上的神;然而,所指的不是因这个缘故引发的疼痛,而是由此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恶心或极度厌恶。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通奸之爱是由不洁之物点燃的火,这火很快就燃尽,并变成冷淡,变成对应于仇恨的厌恶。但婚姻之爱截然相反。这是由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并由行善的快乐,因而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的火。这火从起源上是属天堂的,充满无数快乐;事实上,这些快乐与天堂的快乐和祝福一样多。我被告知,这爱的快乐和愉悦交替显现,如此之多,又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数算,也无法描述。此外,它们也成倍增多,不断增长,直到永远。这些快乐来源于以下事实:婚姻伴侣渴望在心智上合而为一,天堂出于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这样一种合一中行动,或进入这种合一的天堂从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呼吸。
我在此要讲述关于天堂天使婚姻的一些细节。他们说,他们处于持续的性能力;行动之后从没有任何疲倦,更不用说任何悲伤了,而是有生活的渴望和愉快的心情。婚姻伴侣在彼此的怀抱中度过夜晚,仿佛他们被造为一体;效果不断打开,当他们有欲望时,他们从不缺乏,因为没有这些,他们的爱就会像堵塞的喷泉源头。效果打开那源头,使它持续,也带来结合,好叫他们可以说变成一体,因为男人或丈夫的活力添加到女人或妻子的活力上,并结合在一起。他们说,源于效果的快乐无法以自然界中的任何语言来描述,只能通过属灵观念来思想;甚至连这些观念也无法详尽它。这些事都是天使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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