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诠释启示录 #938

938.“说,你的作

938.“说,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这从“主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主的作为”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这就是“主的作为”的含义,因为经上补充说“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主的道路”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事实上,在圣言中,哪里论述良善,哪里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此清楚可知,此处的“作为”表示良善,“道路”表示真理。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就是主的作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教会之所以为教会,都是凭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
(续)
前面(AE 936节)论述了出于属灵自由停止邪恶,每个人都被主保持在这属灵自由中。但由于人与生俱来的一切邪恶都从对统治他人的爱和对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中获得它们的根,并且人自己的生命快乐都源于这两种爱,而一切邪恶都来自它们,所以对这些邪恶的爱和快乐构成人自己的生命。由于邪恶构成人的生命,所以可推知,人凭自己决不能停止它们,因为这将是凭他自己的生命而放弃他自己的生命。因此,凭主停止它们的能力被提供;为叫他拥有这种能力,随心所欲思考的自由,以及向主祈求帮助的自由也赐给他。他拥有这种自由,是因为他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良善与邪恶的中间。他因在中间而处于平衡之中;处于平衡之中的人能轻易地、貌似自愿把自己转向这一边或那一边;并因主不断抵挡并驱逐邪恶,把人提升并吸引到祂自己这里而更是如此。然而,争战仍旧存在,因为属于人生命的邪恶被不断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搅动起来;这时,人必须与它们争战,事实上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如果他不貌似凭自己争战,邪恶就不会被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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