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880.“那大城”表示在他们当中教义的一切事物方面的摧毁和毁灭。这从“倾倒”和“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倾倒”当论及一座城时,是指破坏和毁灭,如前所述(AE 879节);“城”是指教义及其一切(参看AE 223节)。经上之所以说“大城”,是因为所表示的是,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教义;“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参看AE 336a, 337节)。“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表示对“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来说,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了;而且在最后审判的时候,它们将完全毁灭。这些人也被毁灭,他们那位于南部和北部的大城被彻底推翻,其中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关于巴比伦所记载的明显看出来。
这清楚表明,“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两件事,即:由这些人构成的教会在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在世界上被摧毁;以及在最后审判的时候,他们的毁灭。人们以为,巴比伦的毁灭是指这个宗教在世界上的毁灭;但情况不是这样。所指的,是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它在世界上被摧毁,因而是那些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身上,并出于自我之爱在灵魂,因而在永生方面行使这种权柄之人的毁灭。因为这个宗教仍将在那些持守这种爱,并出于它行动的人中间继续存在。由于所指的是这种毁灭,也就是对教会的摧毁,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些人在来世的毁灭,无论具体还是总体;具体的是指对前面所描述的所有属于这个宗教之人的定罪;总体的是指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具有这种性格之人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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