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8.“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它们从天堂启示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这从“指明”和“差遣祂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指明”是指那些在字义上包含,因而表示内义上的事物的事物,因为经上说“神赐给指示,并指明的启示”;祂所指明的事物是指字义上的事物,因为这一切都指明了,而所指明的事物是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事实上,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指明内义上的属灵事物。“差遣祂的天使”是指从天堂启示的东西,因为“差遣”是指启示,“天使”是指从天堂。“差遣”是指启示,因为从天堂差来的一切都是启示;事实上,凡存在于那里的东西都是被启示的;这是关系到教会及其状态的某种属灵事物;但对世人来说,这种事物会转变为属世观念,就是诸如《启示录》和圣言的其它部分在字义上所表达的那种观念。从天堂出来的东西无法以其它方式呈现给世人,因为当属灵之物从灵界降至自然界时,它会落入与它相对应的属世之物。这就是为何预言圣言在字义上是这样,并且因是这样而从内在是属灵的,是神性。“天使”是指从天堂,因为一位天使所说的话是从天堂出来的;事实上,当一位天使与一个世人交谈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时,他不是像世人与世人交谈那样来说话,世人是出于他的记忆来说出别人告诉他的话;相反,一位天使所说的话通过流注不断进入他,但不进入他的记忆,而是直接进入他的理解力,再由此进入话语。这就是为何天使对先知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神性,无一来自天使。无论说这些启示来自天堂,还是说来自主,都是一样的;因为与天使同在的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并且无一来自天使的自我。不过,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会理解得更好(HH 2–12, 254节)。
前面说明,从天堂启示的预言是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的,因为经上说“祂差遣祂的天使给祂的仆人约翰”,“约翰”代表并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事实上,十二门徒代表并表示教会中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教会来自这些真理;具体的每个门徒表示某个特定方面,或某种特定事物。例如,“彼得”代表并表示信;“雅各”代表并表示仁;“约翰”代表并表示仁之良善或爱之良善。由于约翰代表这种良善,所以启示给了他;事实上,诸如此处所描述的从天堂而来的启示,只能给那些处于仁或爱之良善的人。其他人的确能听到来自天堂的东西,但不能感知到它们。只有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拥有属灵感知。这是因为他们不仅以倾听,还以爱来接受天上的事物;以爱来接受就是完全接受,因为被如此接受的事物也被爱;此外,那些如此接受的人在其理解力中看到这些事物,他们内视的感觉就在理解力中。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已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大量理性论据来说明;但现在不可以阐发这个主题。在此只需说明,圣言提到的一切名字都不表示人,只表示事物;例如,“约翰”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本身。圣言中的一切名字都表示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768, 1888, 4310, 4442, 10329节)。在圣言中,人名和地名都不能进入天堂;相反,它们会变成它们所表示的事物(AC 1876,5225, 6516, 10216, 10282, 10432节)。圣言的内义多么雅致,尽管那里只提到名字,举例说明(AC 1224, 1264, 1888节)。主的十二门徒代表,因而表示总体上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以色列十二支派也是如此(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雅各”、“约翰”代表,因而表示在其顺序中的信、仁和仁之良善(参看AC18和22章序言,3934, 8581, 100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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