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43.“全能者”表示从祂自己。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没有人拥有天堂里的任何能力,唯独主除外;因此,天使只在他们从主接受的程度内而拥有能力,或是强大的,而他们的接受力取决于他们处于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的程度;因为这是天堂里的主。由此清楚可知,唯独主有能力,天堂里的人若不从主,就没有能力;原因在于,主的神性是天堂里全部中的全部,因为这神性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此外,受造的万物,因而天和地都是由祂创造的,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4, 14)
“圣言”是指天堂里的神性真理,那里的一切事物都从神性真理存在。显而易见,这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由于天使的一切生命也都来自祂,天堂里的一切光同样都来自祂,所以经上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这一切可参看《天堂与地狱》,那里充分说明,主的神性构成天堂(HH 7–12节);这是祂的神性人身(HH 78–86节);天使的一切生命都由此而来(HH 9节);天堂里的一切光也都由此而来(HH 126–140节);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主,无一来自他们自己(HH 228–233节)。由此清楚可知,“全能”表示从祂自己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主的神性人身从它自己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与祂自己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同等,主也教导: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没有人在自己有生命,这从耶稣的话明显看出来: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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