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168.“并要照你们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表示照着各人在外在中的内在而给予各人的永恒祝福。这从“作为”和“照作为赐给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爱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事物(对此,参看AE 98, 116节),以及在行为或作为中的这些事物(参看AE 157节);“照作为报给各人”是指永恒的祝福,因为被祝福并令人快乐的一切都来自爱并依照爱(对此,也可参看AE 146节)。此处“照作为赐给各人”表示照着外在中的内在所给予的永恒祝福,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内在,同时处于外在的人,以及两者的结合(参看AE 150节)。之所以说照着外在中的内在所给予的永恒祝福,是因为对世人、灵人和天使来说,一切天堂祝福都通过内在流入外在;事实上,他们的内在是为接受天堂的一切事物而形成的,他们的外在则是为了接受世界的一切事物而形成的;因此,天堂的祝福只赋予那些其内在被打开,并照着天堂的形像而形成的人,而不是赋予那些其内在已经关闭的人;后者的祝福是荣誉、荣耀和利益的快乐。只要一个人活在世上,他就享受这快乐;但死后,当人变成一个灵时,这快乐就变成肮脏而可怕的相对应的快乐(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被称为天上喜乐的天堂祝福只赐予那些处于内在,并由此处于外在的人(参看HH 395–414节);什么是内在和外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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