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121.启2:10.“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表示他们不应因这些人迫害他们而悲伤。这从“不用怕”和“你们将要受的苦”的含义清楚可知:“不用怕”当论及那些即将受迫害的人时,是指他们不应心里悲伤,因为这种怕也是悲伤;“你们将要受的苦”,即从那些处于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或各种虚假的人那里受苦,是指这些人即将迫害。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的迫害。这一点从那些在灵人界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身上看得最清楚(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21–535节);在那里,每个人在其思维和意图的内层方面的性质或品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因自己是一个灵而在自己里面,而那思考和意图的,正是灵。那里所有的灵人要么与地狱结合,要么与天堂结合。那些与地狱结合的人一感知到有人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就开始燃烧着仇恨,奋力毁灭他;他们甚至无法忍受看到他。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只是轻微感知到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快乐,也就是天堂的快乐本身,可以说就变得疯狂;那时再没有比努力毁灭这快乐更令他们快乐的了。由此明显可知,所有地狱都反对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有天堂则都处于这种情感。如果世人拥有灵人所拥有的感知,那么在世人当中也是如此;但由于世人没有这种感知,因而不知道谁处于属灵的情感,所以他们保持沉默,并照着世上的快乐友好地对待彼此。然而,这种性情在教会里那些热衷于宗教事务,或研究宗教信条的人中间会显现。它也在那些处于这种属灵情感的人中间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虚假在他们的思维中爆发,努力扑灭他们的渴望和由此产生的快乐。在他们的思维中爆发的这些虚假来自地狱;因为一个人所思考的一切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如前所述(AE 1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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