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412.那些不知道“邻舍”的真正含义之人以为“邻舍”是个体的人,对仁慈便是爱邻舍。然而,邻舍与爱邻有更广泛的含义,随着人数的增加而上升到更高层次。谁不明白,爱团体中的许多人比起只爱团体中的一个人更是爱邻舍?因此,或大或小的社群也是邻舍,因为它由若干人组成。由此可知,凡爱社群的人也爱其成员,以至于若他盼望社群好并向其行善,也会为社群的各个成员这样考虑。一个社群类似于一个人,属于社群的那些人仿佛形成一具身体,其彼此的差异则如同身体各部位的差异。主,以及主引导下的天使在俯视大地时,看到的是一个人形的整个社群,这个人的形像取决于社群成员的性质。我也得以看到天堂中的某个社群,它看似一个人,具有和世人一样的身量。
比起对一个单独或个体的人之爱,对一个社群的爱是更为完全的对邻之爱。这从以下事实显而易见:主管人员根据自己所负责社群的规模而被授予更高头衔,他们所享受的荣耀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成正比。世上的职位也有高低不等的等级头衔,这取决于他们治理社群范围的大小,国王治理的范围是最广的;每个人则根据其职位的重要性和服务所行的良善而得到奖赏、荣耀和全体的爱。
不过,现今的统治者们没有对邻舍的爱,也能履行有用的服务,为自己的社群着想,如那些为了这个世界、自我,或为了表面形像,或为了他们看似好的统治者,配得上更高地位而履行服务、为他人利益着想的人。这类统治者在世上无法辨别,但在天堂可以。因此,那些出于爱邻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也会成为天堂社群的统治者,享受显赫与荣耀。不过,他们的心不在于此,而在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然而,那些被物欲或我欲驱使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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