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示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祂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因此,“云彩”表示在其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AR 24节)。“(彩)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层在属世层之上,所以彩虹出现在头上。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但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其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彩虹”也表示主的属灵神性: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人的样子;从祂的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宝座上的“人”是指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彩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祂的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这就可作我与地之间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
此处“彩虹(即弓)”只是指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存在于属世层里面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当人重生时,他就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由于那时主与他有一个结合,所以经上说:“云中的弓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然,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1098.“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亵渎的教会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这从“住处”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处”是指最后的审判之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鬼魔”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被亵渎的真理和良善的可怕虚假的人(对此,参看AE 586, 1001节)。此处这些人的地狱被描述为“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他们的地狱就是所描述的这样,这一点从由此产生的散发物明显看出来,这些散发物是被亵渎的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因为他们在言语、面部表情和举止上处于神圣的外在,并把这些外在举到天上;然而,他们在灵魂和内心中却不仰望任何神,只视自己为地上的神明。因此,他们与地狱里的人合而为一。他们亵渎圣物,因为他们那属于灵魂和内心的内层流入模仿神圣外表的外层。“鬼魔”在此是指这些人。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唯独有一位神,主是天堂之神的思维的确打开天堂,并显示人出现在那里,但程度如此之轻,以至于他几乎不可见,看上去在远处,就好像在阴影中。但随着他对神的思维变得更完整、真实和公正,他就会出现在光中。思维通过取自圣言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而变得更完整,因为来自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神性事物合在一起就是神。一个只认为有一位神,却不思想神是什么,或说对神的品质或性质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就像一个认为圣言存在,它是神圣的,却对它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或像一个认为法律存在,却对法律所包含的内容一无所知的人。然而,关于神的性质的思维如此广大,以至于充满天堂,构成无法形容的天使的一切智慧;事实上,这种思维本身是无限的,因为神是无限的。有一位神的思维源于神的性质,这种思维就是圣言中“神的名”的意思(参看AE 102, 135, 148, 695b, 95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