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6

466.“披着云彩,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
祂所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所以“云彩”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24节)。“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的在属世的之前,所以虹在头上显现。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性而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主的属灵神性也以“虹”来表示: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上有仿佛人的形状;从祂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其上的“人”就是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其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中,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彩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此处“彩虹”无非表示重生之人里面属世层中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人在重生时,就从属世变得属灵;由于那时主与他会有一个结合,故经上说“云彩中的彩虹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而易见,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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