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
祂所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所以“云彩”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24节)。“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的在属世的之前,所以虹在头上显现。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性而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主的属灵神性也以“虹”来表示: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上有仿佛人的形状;从祂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其上的“人”就是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其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中,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彩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此处“彩虹”无非表示重生之人里面属世层中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人在重生时,就从属世变得属灵;由于那时主与他会有一个结合,故经上说“云彩中的彩虹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而易见,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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