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5.启10:1.“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大有神性威荣和能力的主。这位“天使”就是主,这一点从对他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以及“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说话像打雷”。祂之所以看似一位天使,是因为当祂显明自己时,便在众天堂之中和之下显为一位天使;因为祂以其神性充满某位天使,以适应那些蒙祂恩准得以看见祂之人的接受程度。没有哪位天使,更不用说世人,能承受诸如主在自己或在自己本质里面那样的显现;所以祂在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与天使相距甚远,犹如世间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在那里,祂自永恒就居于祂的神性中,同时居于祂的神性人身中,它们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为一体。祂在此因其神性大能而被称为“大力的天使”;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位天使”,是因为此处描述的是祂不同于前者的另一个神性属性。
59.“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表示在每种情况下,或具体地照着接受。这从下文清楚可知,那里详细论述了这些教会。之所以说照着接受,是因为构成人里面的教会的,不是聪明之光,而是在热中对光的接受,也就是在良善中对真理的接受。之所以说在热中对光的接受,是因为属灵之光就是神性真理,属灵之热就是神性良善,灵界的这两者如同自然界的光和热;因为春天或夏天的热添加到光中到何等程度,一切事物就都生长、发芽到何等程度,但热不添加到光中到何等程度,一切事物都枯萎而亡到何等程度。灵界的光是神性真理,灵界的热是神性良善,它们如同自然界的热和光(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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