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5.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神性威严和能力中的主。这位“天使”就是主,这一点从对他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以及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说话像打雷。祂作为一位天使出现,是因为当祂显现时,祂就作为一位天使出现在天堂中和天堂之下;事实上,祂以其神性充满某位天使,以适应祂所允许看到祂的那些人的接受。任何天使都不能承受祂的存在本身,就是诸如祂在自己里面,或在自己的本质里面的那种存在,更不说任何人了。因此,祂在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距离天使,就像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祂在那里自永恒就住在祂的神性中,同时住在祂的神性人身中,它们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为一体。祂在此因其神性能力而被称为“一位大力的天使”;祂被称为“另一位天使”是由于这一事实:此处描述的是不同于前者的祂神性的另一个方面,或祂的另一种神性属性。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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