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10
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
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
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
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
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
6.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起誓说,必不再有时间了。
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
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
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
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
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
灵 义
整章内容
本章仍论述对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的检查和显明;此处论述对于主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祂的人身是神性,他们都相信什么;这一点在那里不被接受;只要唯信称义的教条牢牢固定在他们心里,它就很难被接受。
各节内容
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神性威严和能力中的主(465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示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466节)。“脸面像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同时神性智慧(467节)。“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468节)。
启10: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教义的这一点方面的圣言,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469节)。“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主拥有在祂看顾和统治之下的整个教会(470节)。
启10: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表示对教会从祂那里被夺走而深切哀悼(471节)。“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472节)。
启10: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这些事的确显明了,但它们不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们被接受,就会有危险(473节)。
启10:5, 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的真我的宣誓和见证(474节)。“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使天堂和教会里的所有人,以及与他们同在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活着的(475节)。“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不可能有教会的任何状态,或不可能有任何教会,除非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位神(476节)。
启10: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表示对教会状态的最后检查和显明,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否则教会必灭亡(477节)。“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表示那时,新旧约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即:在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后,主的国将会到来,会变得显而易见(478节)。
启10: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取过来”表示来自天堂的一个命令,即:他们应承认或接受(关于主的)这个教义,但约翰要显明,在“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移除之前,它在教会将如何被接受(479节)。
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对许多人来说,心智朝向接受这教义的动作,或心智接受这教义的倾向(480节)。“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出于承认接受主是救主和救赎主,是可喜和愉悦的,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歪曲而是令人不快和困难的(481节)。
启10: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表示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从而表明(482节)。
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由于情况是这样,所以必须进一步说明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品质(483节)。
诠 释
464.本章和接下来的一章论述了主,即:祂是天地之神,祂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这两章所论述的主题,这一点可从灵义上的细节,以及它们的结论看出来(启11:15-17)。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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