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4

启示录10 1.我

启示录10
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
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
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
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
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
6.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起誓说,必不再有时间了。
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
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
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
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
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
灵 义
整章内容
本章仍论述对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的检查和显明;此处论述对于主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祂的人身是神性,他们都相信什么;这一点在那里不被接受;只要唯信称义的教条牢牢固定在他们心里,它就很难被接受。
各节内容
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神性威严和能力中的主(465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示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466节)。“脸面像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同时神性智慧(467节)。“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468节)。
启10: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教义的这一点方面的圣言,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469节)。“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主拥有在祂看顾和统治之下的整个教会(470节)。
启10: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表示对教会从祂那里被夺走而深切哀悼(471节)。“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472节)。
启10: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这些事的确显明了,但它们不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们被接受,就会有危险(473节)。
启10:5, 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的真我的宣誓和见证(474节)。“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使天堂和教会里的所有人,以及与他们同在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活着的(475节)。“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不可能有教会的任何状态,或不可能有任何教会,除非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位神(476节)。
启10: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表示对教会状态的最后检查和显明,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否则教会必灭亡(477节)。“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表示那时,新旧约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即:在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后,主的国将会到来,会变得显而易见(478节)。
启10: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取过来”表示来自天堂的一个命令,即:他们应承认或接受(关于主的)这个教义,但约翰要显明,在“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移除之前,它在教会将如何被接受(479节)。
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对许多人来说,心智朝向接受这教义的动作,或心智接受这教义的倾向(480节)。“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出于承认接受主是救主和救赎主,是可喜和愉悦的,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歪曲而是令人不快和困难的(481节)。
启10: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表示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从而表明(482节)。
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由于情况是这样,所以必须进一步说明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品质(483节)。
诠 释
464.本章和接下来的一章论述了主,即:祂是天地之神,祂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这两章所论述的主题,这一点可从灵义上的细节,以及它们的结论看出来(启11:15-17)。

诠释启示录 #496

496.启8:5.“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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