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4

启示录10

启示录10

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

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

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

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

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

6.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起誓说,必不再有时间了。

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

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

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

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

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

灵  义

整章内容

本章仍论述对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的检查和显明;此处论述对于主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祂的人身是神性,他们都相信什么;这一点在那里不被接受;只要唯信称义的教条牢牢固定在他们心里,它就很难被接受。

各节内容

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神性威严和能力中的主(465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示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466节)。“脸面像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同时神性智慧(467节)。“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468节)。

启10: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教义的这一点方面的圣言,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469节)。“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主拥有在祂看顾和统治之下的整个教会(470节)。

启10: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表示对教会从祂那里被夺走而深切哀悼(471节)。“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472节)。

启10: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这些事的确显明了,但它们不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们被接受,就会有危险(473节)。

启10:5, 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的真我的宣誓和见证(474节)。“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使天堂和教会里的所有人,以及与他们同在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活着的(475节)。“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不可能有教会的任何状态,或不可能有任何教会,除非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位神(476节)。

启10: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表示对教会状态的最后检查和显明,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否则教会必灭亡(477节)。“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表示那时,新旧约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即:在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后,主的国将会到来,会变得显而易见(478节)。

启10: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取过来”表示来自天堂的一个命令,即:他们应承认或接受(关于主的)这个教义,但约翰要显明,在“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移除之前,它在教会将如何被接受(479节)。

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对许多人来说,心智朝向接受这教义的动作,或心智接受这教义的倾向(480节)。“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出于承认接受主是救主和救赎主,是可喜和愉悦的,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歪曲而是令人不快和困难的(481节)。

启10: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表示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从而表明(482节)。

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由于情况是这样,所以必须进一步说明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品质(483节)。

诠  释

464.本章和接下来的一章论述了主,即:祂是天地之神,祂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这两章所论述的主题,这一点可从灵义上的细节,以及它们的结论看出来(启11:15-17)。


诠释启示录 #1152

1152.“酒、油”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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