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4

启示录10

启示录10

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

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

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

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个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

5.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

6.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起誓说,必不再有时间了。

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

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拿过来。

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

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

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

灵  义

整章内容

本章仍论述对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的检查和显明;此处论述对于主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祂的人身是神性,他们都相信什么;这一点在那里不被接受;只要唯信称义的教条牢牢固定在他们心里,它就很难被接受。

各节内容

启10:1.“我又看见另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在神性威严和能力中的主(465节)。“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示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466节)。“脸面像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同时神性智慧(467节)。“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468节)。

启10: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教义的这一点方面的圣言,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469节)。“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主拥有在祂看顾和统治之下的整个教会(470节)。

启10:3.“他大声呼喊,好像狮子吼叫”表示对教会从祂那里被夺走而深切哀悼(471节)。“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472节)。

启10:4.“七雷发声的时候,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这些事的确显明了,但它们不被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赶出灵人界之后,因为在此之前如果它们被接受,就会有危险(473节)。

启10:5, 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手来,指着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起誓说”表示主指着祂自己,或祂的真我的宣誓和见证(474节)。“创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的”表示使天堂和教会里的所有人,以及与他们同在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活着的(475节)。“必不再有时间了”表示不可能有教会的任何状态,或不可能有任何教会,除非承认一位神,并且主就是这位神(476节)。

启10: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表示对教会状态的最后检查和显明,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否则教会必灭亡(477节)。“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表示那时,新旧约圣言中被隐藏至今的预言,即:在对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施行最后的审判之后,主的国将会到来,会变得显而易见(478节)。

启10:8.“我先前从天上所听见的那声音又吩咐我说,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取过来”表示来自天堂的一个命令,即:他们应承认或接受(关于主的)这个教义,但约翰要显明,在“龙”、“兽”和“假先知”所指的那些人被移除之前,它在教会将如何被接受(479节)。

启10:9.“我就走到天使那里,对他说,请把小书卷给我”表示对许多人来说,心智朝向接受这教义的动作,或心智接受这教义的倾向(480节)。“他对我说,你拿去,把它吃光;它会使你肚子发苦,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出于承认接受主是救主和救赎主,是可喜和愉悦的,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歪曲而是令人不快和困难的(481节)。

启10:10.“我从天使手中把小书卷接过来,把它吃光了;它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之后,我的肚子就发苦了”表示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从而表明(482节)。

启10:11.“他对我说,你必须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和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由于情况是这样,所以必须进一步说明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品质(483节)。

诠  释

464.本章和接下来的一章论述了主,即:祂是天地之神,祂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这两章所论述的主题,这一点可从灵义上的细节,以及它们的结论看出来(启11:15-17)。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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