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3

463.对于这些事,

463.对于这些事,我补充以下记事:
在灵界,我眺望海岸,看到一个壮观的港口。我过去一瞧,只见里面有大大小小的船只,载有各种货物。一些小男孩和小女孩正坐在船甲板上,将货物分发给想要的人。他们说:“我们正在等那些可爱的海龟。它们很快就会从海中浮上来。” 瞧,我看见大大小小的海龟,它们的背壳和鳞甲上还驼着幼龟,全都朝周边岛屿望去。父海龟有两个头,大的被壳覆盖,这壳如同其身体的外壳,这使它们看上去略带红色;而另一个小头是这类海龟通常有的那种,能缩进身体前部,它们还能将小头以看不见的方式插进大头。不过,我一直盯着那个大红头,发现这头长有一张仿佛人的脸。它们正和坐在甲板上的男孩女孩们聊天,还舔他们的手。而这些男孩女孩们则抚摸它们,给它们美味佳肴吃,以及贵重物品,如做衣服的丝绸、做桌子的柏木,装饰用的紫料,上色用的朱红染料等。
看到这些事物,我很想知道它们代表什么,因为我知道,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代表从天堂所流出的某种属灵事物。于是,天使从天上与我对话,说:“你自己清楚港口和船只,以及甲板上的男孩和女孩分别代表什么;只是你不知道这些海龟代表什么。”他们接着说:“海龟代表那里的神职人员,他们将信与仁及其善行完全分离,断言它们显然没有结合;但圣灵会为了圣子的功德、通过对父神的信而进入人里面,净化他的内层,直到他自己的意愿;他们将这意愿想象成一个椭圆形的平面。当圣灵的运作靠近这个平面时,它会沿着左边绕行它,根本就不触碰它。因此,人本性的内层或更高部分是为了神,外层或更低部分是为了人。所以,凡人所行的,无论善恶,都不会显现在神面前。善事不会显现,因为它是邀功的;恶事不会显现,因为它是邪恶的。若这些显现在神前面,此人就会因这二者而灭亡。既然如此,只要在世人面前小心谨慎,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意愿、思想、谈论和行出任何事了。”
我询问他们是否还宣称人可以认为神并非全在和全知。天使从天上说:“他们在这方面也是自由的,因为对已经洁净,从而称义的人来说,神丝毫不看他的思想和意愿,他仍在心智的内在隐密处,或高层区域保留他在信的活动中所获得的信;并且若有必要,这信的活动能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回来。这些就是小头所代表的事,当与平信徒交谈时,他们就将小头缩进身体前部,插进大头。因为他们和平信徒说话时不用小头,而是用大头,大头前面带有一张仿佛人的脸。他们出于圣言与其谈论爱、仁、善行、十诫、悔改;从圣言引用论及这些主题的几乎所有经文。但与此同时,他们将小头插进大头中,他们由此从内心认为这些事都不是为了神、天堂和得救而做的,仅仅为了或公或私的利益。然而,由于他们出于圣言温文尔雅地谈论这些事,尤其谈论福音、圣灵作工、得救,所以他们在听众面前显得很英俊,智慧胜过全世界其他人。这就是为何你会看到坐在甲板上的男孩女孩将美食和贵重物品送给他们。
“因此,这些人就是你所看到的海龟所代表的人。在你们的世界,他们很难与其他人区分开来,除非凭以下事实:他们自认智慧超群并嘲笑他人,尤其嘲笑自己的同事,声称这些人不像他们那样有智慧,并蔑视他们。包括那些在信方面持类似观点,却不知道他们秘密的人。他们的衣服上带有一个小徽章,以此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与我交谈的天使说:“我不会告诉你他们在信的其它问题上所持的观点,如上帝的选民、自由意志、洗礼、圣餐等。因为这些都是他们不会公开的观点,但我们在天上知道。但由于他们在世时就是这种人,并且死后任何人都不许心口不一,所以他们只能出于其疯狂的思维说话,因而被视为疯子,于是便被逐出社群,最终被扔进无底坑,并变成肉体灵,看上去就像木乃伊。他们因在世时所设的障碍,已将一层硬皮置于其心智的内层之上。他们的地狱社群与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的地狱社群接壤,并且他们每当喜欢彼此并互称同仁时,就会互相造访。但他们对行为上的信具有某种宗教情感,而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则没有,由此产生的不和谐使得他们离开。”
目睹他们从社群被逐出,聚在一起准备被扔下去后,只见一艘七帆船在空中航行,船上的船长和水手身穿紫袍,帽子上饰有华丽的桂冠。他们大声叫喊:“看哪,我们在天上;我们是紫衣博士,最重要的是桂冠加身,因为我们是欧洲所有神职人员中最有智慧的人。”我想知道是怎么回事,被告知,它们是骄傲和被称为幻想的假想的形像,这幻想就源自那些之前看似海龟的人;他们因发疯而被逐出社群,故现在聚成一组站在同一个地方。这时,我想和他们谈谈,于是就靠近他们所站的那个地方。和他们打过招呼后,我说:“你们就是那些将人的内在与外在分开,还将圣灵在信之内的作工和圣灵与人在信之外的合作分开,从而将神与人分开之人吗?你们这样做,岂不是将仁本身及其行为从信那里除去了?就像很多其他神职博士所行的那样,并且还拿走信,以至于这信无法通过人在神面前显现。然而,请问你们是愿意通过理性与我谈论这个问题呢,还是愿意通过圣经来谈论?”他们说:“先通过理性谈谈吧。”
于是,我发言说:“人的内在与外在怎能分离呢?凭普遍感知,谁看不出,或不能看出,人内层的一切发出并延伸其外层,甚至直达最外层,以便它们能产生其结果,做出其行为?内在事物不是为外在事物的缘故而存在吗?以便内在事物能终止于外在事物,并继续存在于它们里面,从而拥有存在,如同柱子立于其基座之上。你们能明白,若不是有一个延伸,因而有一个结合,最外层的事物必像空中的肥皂泡那样崩塌和破裂。谁能否认,神在人里面的内在运作有无数,而人对此一无所知?知道它们又有何帮助呢?只要人知道最外层的事物,他以自己的思维和意愿而在这些事物中与神同在。
“我举例说明这一点:人知道他说话时的内在运作吗?如肺如何吸气,并将其充入肺泡、支气管和肺叶;他如何将气排到气管,在那里将它转变为声音;声音如何在喉咙的帮助下在声门中调节;然后舌头如何将它清晰地表达出来,嘴唇如何完成发音,从而使它变成言语。所有这些内在运作,人全然不知,它们岂不是为了最外层,也就是使人能说话而存在吗?若将这些内在运作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拿走或分离出去,以致它不再与最外层相连续,此人岂不像一块木头那样无法说话了吗?
“再举一例:两只手形成人体末端。难道没有内层事物延伸到那里吗?它们从头经过脖子、然后到胸腔、肩胛骨、手臂和前臂;还有无数肌肉组织,无数运动纤维,无数神经和血管,众多骨关节及其韧带和隔膜。人对这些事物又了解多少呢?然而,他的手却靠它们的全部才能活动。假如这些内在部位在手腕这个区域偏向左边,而没有进入手,这手岂不会从前臂被切断,像被撕下来并失去生命的某种东西那样烂掉吗?事实上,你们愿意这样想也可以,这就像是此人被斩首后身体的情形。如果神性运作在抵达人的意愿和思维之前就停下来,而不是流入它们,那么人的意愿和思维的情形也完全一样。这些事都合乎理性。
“如果你们还愿意听,这些事同样与圣经相符。主岂不是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5)
果子岂不是主藉着人所做,并且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好行为吗?主还说:
祂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开门的,祂要进到他那里去,主与他,他与主,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主不是赐金钱和才干给人,让他用来做买卖赚钱吗?祂岂不是照他的赢利赐给他永生吗(马太福音25:14-34;路加福音19:12-26)?还有:
祂不是照各人在祂的葡萄园里所做的工给各人工钱吗?(马太福音20:1-16)
这些只是几个例子而已。人当像树那样结果子,当照诫命而行,当爱神爱邻等等,圣言中与此相关的经文能填满好多页纸。不过,我知道,你们自己的聪明本质上与来自圣言的这些事物毫无共同之处。尽管你们引用它们,但你们的观念却败坏了它们。你们不得不如此,因为你们将关系到交流、因而结合的神的一切事物从人那里除去了。那么除了敬拜的一切事物外,还剩下什么呢?”
后来,我在天堂之光中看见他们,这光使每个人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这时,他们不再像之前那样看似乘船在空中航行,仿佛在天堂,也不再身穿紫袍、头戴桂冠,而是站在沙地上,衣衫褴褛,仿佛以渔网束腰;而他们的赤身则从网眼露出来。然后,他们被遣送到上述毗邻马基雅维利主义者的社群。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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