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2

462.如今人们不知

462.如今人们不知道何谓“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故有必要予以简要解释。前面的经文提到了“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以取代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因为那里提到了“杀人”、“奸淫”和“偷窃”这三样恶。就属世之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扮演假证人的角色、说谎和诽谤;就属灵之义而言,“作假见证”表示确认并说服,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行“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就表示说服人相信虚假,从而摧毁真理。
“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曾在古人当中使用,施法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他们让另一人的听觉、因而心智不断专注于他的话语和说法中,决不放过丝毫;同时,通过呼吸,将与情感结合的思想注入并激发到他们说话的声音中,结果听者无法通过自己思考任何东西;弄虚作假者就这样用暴力将他们的虚假倾泻进去。
第二种,他们通过阻止心智思想相反的一切,使注意力只专注于他们所说之事的观念中而注入一种说服性的气场。因此,其心智的属灵气场便驱散并窒息对方的属灵气场。这是古代的巫师或术士所使用的一种属灵巫术,被称为对认知或理解力的捆绑和绑定。这种邪术或法术只属于灵或思维,而前一种还属于口唇或言语。
第三种,听者将心智固定在自己的观点中,以致他几乎闭上双耳,听不到说话者的任何声音。这事是通过屏住呼吸,有时通过无声的喃喃自语,因而通过不断否认对手观点而实现的。去听别人说话的人会施行这种邪术或法术,而向别人说话的人则施行前两种。
这三种邪术或法术在古代十分盛行,并且依旧在地狱灵当中盛行;但世人只存留第三种,那些出于对自己聪明的骄傲而确认宗教信仰的虚假之人就具有这第三种法术;对这些人来说,他们一听到相反的事,就不允许它们深入他们的思维,只是接触一下;然后,他们还会从其心智的内在隐秘处仿佛发出一团火,将它们尽都烧灭;如果施法者凭掩饰将这团火抑制住,也就是说,将其骄傲的怒火控制住,那么对方除非通过回答时面部表情和声调所露出的迹象,否则,对此一无所知;
如今,这种法术的操作是为了防止真理被接受,并且对许多人来说,是为了防止真理被理解。
古时有许多法术,在他们当中,“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到了那地的时候,那些民族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用法术的、算命的、行巫术的、行邪术的,施符咒的、观兆头的和求问死人的;所有这些,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申命记18:9-11)
在以下经文中,“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表示说服人相信虚假,从而摧毁真理:
你的智慧你的知识把你引入了歧途;因此,祸患要临到你身;继续使用你的符咒和你许多的邪术吧。(以赛亚书47:10-12)
万族被巴比伦的邪术迷惑了。(启示录18:23)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启示录22:15)
约兰对耶户说,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和邪术这样多,还有平安吗?(列王纪下9:22)
“淫行”表示(对真理的)歪曲,“邪术”表示通过说服人相信虚假而对真理的摧毁。
另一方面,“邪术”(或译法术、巫术等)表示凭真理弃绝虚假,这也是通过出于对真理的热情而反对虚假的默想和默语实现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从锡安除掉勇士和战士、谋士和有巧艺的,以及妙行法术的。(以赛亚书3:1-3)
他们的毒气好像耳聋虺蛇的毒气;她把耳朵塞住,不听念咒语者的声音,不听巧行迷术者的术语。(诗篇58:4-5)
看哪!我要打发毒蛇反对你们,是没有法术能制伏的。(耶利米书8:17)
他们在急难中寻求你,他们低声呼喊。(以赛亚书26:16)

诠释启示录 #246

246.启3:19.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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