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0

460.“不能看、不

460.“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示它们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偶像崇拜者以为他们的偶像能看,也能听,只因他们把这些偶像当成神;然而,这还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些话的意思是,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因为“看”和“听”表示理解和感知(AR 7, 25, 87节);“走”表示生活(AR 167节);因此,这三样事物表示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所表示的是这一切,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虚假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理性的生命。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也不能走,这是太过于明显,以至于在此不值一提的事,除非其中有某种内在含义,或象征意义。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同样的话也论及“偶像”,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他们并不知道、也不明白,他们的眼看不见,他们的心不明白,他们没有知识,也没有聪明。(以赛亚书44:9, 18, 19)
耶利米书:
他们不说话,也不行走。(耶利米书10:3-10)
诗篇:
他们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诗篇115:5; 135:15-16)
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系真实生命的任何生命。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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