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9.“和那些金、银、铜、石、木的偶像”表因此他们的敬拜出于纯粹的虚假。在圣言中,“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因此“拜偶像”就表示出于虚假的敬拜;而拜“金、银、铜、木、石的偶像”则表示出于各种虚假的敬拜,总起来说,表示出于纯粹虚假的敬拜。此外,在古人当中,造偶像的物质材料,它们的样式、衣着都代表着宗教信仰的虚假,他们的敬拜便出于这些虚假,其中:“金偶像”表示涉及神性事物的虚假;“银偶像”表示涉及属灵事物的虚假;“铜偶像”表示涉及仁的虚假;“石偶像”表示涉及信的虚假;“木偶像”表示涉及好行为的虚假。所有这些虚假就存在于那些不实践悔改行为,也就是避恶如反对神的罪之人身上。
在以下经文中,偶像,也就是雕像和铸像,在属灵之义上就表示这些事物:
各人都因知识变得愚蠢,各建立者(every founder )都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他所铸的偶像本是虚假的,其中并无气息;都是虚无的,是迷惑人的作品。到追讨的时候,它们必灭亡。(耶利米书10:14-15; 51:17-18)
偶像不过是匠人的手工;它们不能说话;他们全是顽梗愚昧;虚妄的教导不过是木头;它们都是巧匠的作品。(耶利米书10:3-5, 8-10)
雕刻的偶像,虚谎的师傅和制造者将它刻出来,虚谎的制造者倚靠它,有什么益处呢?其中毫无气息。(哈巴谷书2:18-19)
到那日,人必将为拜而造的金偶像、银偶像抛给田鼠和蝙蝠。(以赛亚书2:18,20)
他们为自己铸造银偶像,就是照自己的聪明所造的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何西阿书13:2)
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以西结书36:25)
“清水”是指真理,“偶像”是指敬拜的虚假:
你要判定你雕刻银偶像所包的污秽之物和铸造金偶像所包的衣服;你要抛散它,如同称为粪土的月经布。(以赛亚书30:22)
巴比伦王伯沙撒和大臣、皇后、妃嫔用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饮酒时,所赞美(或敬拜)的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无非表示宗教信仰、因而敬拜的虚假;王因此被赶出离开世人,变得如同兽类(但以理书5:1-5等);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0:10,11;21:9;31:7;40:19,20;41:29; 42:17; 48:5;耶利米书8:19;50:38,39;以西结书6:4,5;14:3-6;弥迦书1:7;5:13;诗篇115:4,5;135:15,16;利未记36:30)。确切地说,“偶像”表示出于人自己聪明的敬拜的虚假。以赛亚书(44:9-20)充分描述了一个人如何塑造它们,然后又如何调整它们,以至于使其看似真理。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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