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9

459.“和那些金、

459.“和那些金、银、铜、石、木的偶像”表示因此,他们处于源于纯粹虚假的敬拜。在圣言中,“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因此“拜偶像”表示源于虚假的敬拜;而“拜金、银、铜、古、木的偶像”表示源于各种虚假的敬拜,总起来说,源于纯粹虚假的敬拜。此外,在古人当中,造偶像的物质材料,偶像的形式和衣服都代表宗教的虚假,他们的敬拜就来自这些虚假。“金偶像”表示关于神性事物的虚假;“银偶像”表示关于属灵事物的虚假;“铜偶像”表示关于仁爱的虚假;“石偶像”表示关于信仰的虚假;“木偶像”表示关于善行的虚假。这一切虚假都存在于那些不做悔改的工作,也就是不避开邪恶如反对神的罪之人里面。
在以下经文中,偶像,也就是雕像和铸像,在灵义上就表示这些事物;耶利米书:
各人都因知识变得愚蠢,各银匠都因雕像羞愧,因他的铸像是谎言,其中并无气息;它们都是虚空,是错误的工作;到追讨它们的时候,它们必要灭亡。(耶利米书10:14-15; 51:17-18)
又:
雕像都是匠人的手工;它们不能说话;他们都迷恋,一起变得愚蠢;木头是虚空的教导;它们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3-5, 8-10)
哈巴谷书:
雕像有什么益处呢?制造者和虚谎的教导者雕刻了它;制造谎言的,倚靠它。它中间毫无气息。(哈巴谷书2:18-1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将为自己造来下拜的银偶像、金偶像抛给鼹鼠和蝙蝠。(以赛亚书2:18, 20)
何西阿书:
他们用银子为自己制造铸像,就是照自己的聪明造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何西阿书13:2)
以西结书:
我必洒清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从你们一切的污秽中,从你们一切的偶像中洁净了。(以西结书36:25)
“清水”是指真理;“偶像”是指敬拜的虚假。以赛亚书:
你必判定你银雕像的遮盖物和金铸像的衣服为污秽;你必抛散它如一块月经布,你必称它为粪。(以赛亚书30:22)
巴比伦王伯沙撒当与大臣、皇后、妃嫔用从耶路撒冷殿中的金银器皿饮酒时,所赞美(或敬拜)的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只表示宗教的虚假,因而敬拜的虚假;(尼布甲尼撒)王为此被赶出离开世人,变得像野兽(但以理书5:1-5等);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0:10, 11; 21:9; 31:7; 40:19, 20; 41:29; 42:17; 48:5; 耶利米书8:19; 50:38, 39; 以西结书6:4, 5; 14:3-6; 弥迦书1:7; 5:13; 诗篇115:4, 5; 135:15, 16; 利未记36:30)。确切地说,“偶像”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敬拜的虚假。在以赛亚书(44:9-20),经上充分描述了一个人如何塑造它们,然后又如何调整它们,好叫它们看起来就像真理。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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