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8

458.“以至于不可

458.“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因此,他们处于其欲望的邪恶,与他们在地狱里的同类构成一体。“鬼魔”表示源于世界之爱的邪恶的欲望;原因在于,在地狱里,那些处于这些欲望的人被称为鬼魔;处于这些欲望的世人死后也变成鬼魔。他们与这些世人之间也有一个结合;因为就其情感而言,每个世人都与灵人们结合,以至于他们构成一体。由此明显可知,“拜鬼魔”是指出于对这些欲望的爱而向它们献祭,或抚慰它们,或屈服于它们。因此,人若将唯信当成其宗教的头,或当成他的偶像,就会留在恶中,因为他没有在自己里面找出任何他称之为罪的恶来,因而不想通过悔改除去它;由于每种恶都由欲望构成,并且无非是成捆的欲望,所以可推知,人若不在自己里面找出任何邪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这只有通过悔改才能做到),死后就会变成鬼魔或魔鬼。
在以下经文中,“鬼魔”只表示这类欲望;申命记:
他们献祭给鬼魔,而不是神。(申命记32: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不再献祭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诗篇106:37)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以赛亚书34:14)
又:
猛兽(tziim)必躺卧在那里,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Ochim),猫头鹰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猛兽”(Ziim)、“土狼”(Ijim)、“鸱鸮”(Ochim)、“猫头鹰的女儿”表示各种欲望;“林中的鬼魔”是指诸如属于普里阿普斯和萨梯的那类欲望;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的鬼魔就是当他们活在世上时的这类欲望(对此,可参看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 34; 路加福音4:33-37,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注: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阳具之神”;萨梯(satyrs):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羊半人的好色徒。二者都是好色、淫欲的代表。

诠释启示录 #993

993.“并不悔改他

993.“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这从“悔改”和“他们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过一种不同的生活;“他们的作为”是指来自虚假的邪恶。因为那些将信与作为分离的人出于虚假作恶,他们声称,作为因来自人而不是良善,并且是寻求功德的,因而必不与信结合,而信是属灵的,并使人称义。一个人出于一个虚假原则不能做任何善事,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当人照主的诫命生活时,情况就不同了;主的诫命是,必须放弃邪恶,必须实行良善。因此,“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本身包含如此多无法形容的快乐,这些快乐既无法数算,也无法描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爱是所有属天和属灵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为人通过这爱变成爱;事实上,婚姻伴侣都出于它而爱着对方,如同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或代表性地如同主爱天堂和教会。这爱只有通过婚姻才能存在;在婚姻中,男人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当一个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种爱时,他也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从而处于对一切良善的爱和对一切真理的爱。因为从一个作为爱的人中只能发出各种爱;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它因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故也是天堂所有快乐和喜悦的基础,因为一切快乐和喜悦都来自爱。由此可知,天堂的喜乐在秩序和程度上从婚姻之爱中获得它们的起源和原因。
从婚姻的幸福可以推断出通奸的不幸,即: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地狱之爱本质上不是爱,而是恨;因此,各种仇恨,包括反对神和邻舍的仇恨,以及总体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仇恨,都从通奸之爱中喷涌而出;因此,各种不幸都与它有关,因为如前所述,人由于通奸而成为一个地狱的形式,由于对通奸的爱而成为一个魔鬼的形像。一切快乐和幸福都从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中增长,甚至直到至内层天堂的快乐和幸福;在通奸之爱掌权的婚姻中,一切不快乐和不幸福都可怕地增长,甚至直到最低层的地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