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7

457.“仍旧不悔改

457.“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表示他们没有避开属于他们自我的东西,也就是如罪的各种邪恶。“人手的作为”表示人自我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因为“手”表示整体上那些从人发出的事物;事实上,心智的能力,因而其身体的能力都指向手,并终止于手;故在圣言中,“手”表示能力。因此,“人手的作为或工作”表示他自我的东西,也就是各种邪恶和虚假。他意愿的自我的东西是邪恶,他理解力的自我的东西是由此产生的虚假。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经上说他们不悔改;原因在于,那些将唯信当成宗教全部的人在自己里面说:“既然通过唯信,罪得赦免,我们也能得救,那么还有悔改的必要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自己的作为有什么用呢?我知道我生在罪中,是个罪人;如果我承认这一点,祈求我的过错不要归咎于我,悔改的工作不就完成了吗?还需要什么呢?”于是,他根本不思想罪,甚至最终不知道罪的存在;因此,他因从罪中流出的快乐和愉悦或满足而不断在罪里面漂流,并进入罪中,就像一艘船被风和潮水推向岩石,而船长和船员却睡着了。
在圣言中,“人手的作为或工作”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上是指雕像、铸像和偶像;但在属灵意义上,它们表示各种邪恶和虚假,也就是人自我的东西;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不可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你们竟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自招灾祸。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6-7, 14)
又:
以色列人以他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44:8)
又:
至于他们,我要发出我的判语触动他们一切的邪恶,因为他们跪拜自己手的作为。(耶利米书1:16)
以赛亚书:
当那日,眼目必看着以色列的圣者,必不仰望祭坛,就是他们手的作为,也不看着他们指头所作的。(以赛亚书17:7-8; 31:7; 37:19; 耶利米书10:9)。
“人手的作为”是指他的自我,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这个原因,经上禁止以色列人用凿过的石头建祭坛和圣殿,禁止他们在这些石头上动铁器;因为它们表示“人手的作为”。出埃及记: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石头建它;因你在上头一动凿子,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筑一座石坛,是用没有动过铁器的石头筑的。(约书亚记8:30, 31)
列王纪: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整块石头建的,建殿的时候,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都没有听见。(列王纪上6:7)
主所做的一切也被称为“祂手的作为或工作”;这些是祂自己的,或说是祂自我的东西,本身是良善和真理;如以下经文;诗篇:
耶和华手的作为是真理和公平。(诗篇111:7)
又: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的作为。(诗篇138:8)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形成他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你们求问我征兆,关于我手的工作,你们吩咐我。(以赛亚书45:11)
又: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是我栽种的嫩枝,我手的作为。(以赛亚书60:21)
又: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我们的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诠释启示录 #997

997.“好叫那从日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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