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7.“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表示他们没有避开属于他们自我的东西,也就是如罪的各种邪恶。“人手的作为”表示人自我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因为“手”表示整体上那些从人发出的事物;事实上,心智的能力,因而其身体的能力都指向手,并终止于手;故在圣言中,“手”表示能力。因此,“人手的作为或工作”表示他自我的东西,也就是各种邪恶和虚假。他意愿的自我的东西是邪恶,他理解力的自我的东西是由此产生的虚假。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经上说他们不悔改;原因在于,那些将唯信当成宗教全部的人在自己里面说:“既然通过唯信,罪得赦免,我们也能得救,那么还有悔改的必要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自己的作为有什么用呢?我知道我生在罪中,是个罪人;如果我承认这一点,祈求我的过错不要归咎于我,悔改的工作不就完成了吗?还需要什么呢?”于是,他根本不思想罪,甚至最终不知道罪的存在;因此,他因从罪中流出的快乐和愉悦或满足而不断在罪里面漂流,并进入罪中,就像一艘船被风和潮水推向岩石,而船长和船员却睡着了。
在圣言中,“人手的作为或工作”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上是指雕像、铸像和偶像;但在属灵意义上,它们表示各种邪恶和虚假,也就是人自我的东西;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不可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你们竟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自招灾祸。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6-7, 14)
又:
以色列人以他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44:8)
又:
至于他们,我要发出我的判语触动他们一切的邪恶,因为他们跪拜自己手的作为。(耶利米书1:16)
以赛亚书:
当那日,眼目必看着以色列的圣者,必不仰望祭坛,就是他们手的作为,也不看着他们指头所作的。(以赛亚书17:7-8; 31:7; 37:19; 耶利米书10:9)。
“人手的作为”是指他的自我,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这个原因,经上禁止以色列人用凿过的石头建祭坛和圣殿,禁止他们在这些石头上动铁器;因为它们表示“人手的作为”。出埃及记: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石头建它;因你在上头一动凿子,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筑一座石坛,是用没有动过铁器的石头筑的。(约书亚记8:30, 31)
列王纪: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整块石头建的,建殿的时候,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都没有听见。(列王纪上6:7)
主所做的一切也被称为“祂手的作为或工作”;这些是祂自己的,或说是祂自我的东西,本身是良善和真理;如以下经文;诗篇:
耶和华手的作为是真理和公平。(诗篇111:7)
又: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的作为。(诗篇138:8)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形成他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你们求问我征兆,关于我手的工作,你们吩咐我。(以赛亚书45:11)
又: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是我栽种的嫩枝,我手的作为。(以赛亚书60:21)
又: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我们的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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