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6.启9: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新教教会中那些没有像前者那样在灵性上因幻想的推理、自我之爱、对自己聪明的骄傲,以及由此而来的欲望而死亡,然而还是使唯信成为其宗教信仰之首的人。“其余的人”是指那些虽不像前者,然而仍使唯信成为其宗教信条之首的人;“未曾被杀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在灵性上如此死亡的人;他们所陷入的“这些灾”是指自我之爱,对自己聪明的骄傲,以及由这二者而来的对邪恶与虚假的欲望;这三者以“火”、“烟”和“硫磺”来表示,如前所述(452,453节)。从下文可以看出,这就是“灾”的含义。
不过,有必要先说说这类人:我蒙恩得以看到他们,并与其交谈。他们住在朝西的北部区域,其中有些人所住的小屋有屋顶,有些人则连屋顶也没有。他们的床是用芦苇编的,衣服是山羊毛的。在从天堂所流入的光中,他们的脸显得很苍白,也很愚钝。原因在于,对于宗教,除了有一位神,有三个位格,基督为他们在十字架上受难,他们凭唯信而得救、在殿里敬拜、定期祷告之外,他们再也不知道别的了。至于其它与宗教及其教义有关的事,他们则一概不予理睬;因为世俗和肉体的事务塞满并窒息了他们的头脑,使他们对其它事充耳不闻。他们当中有很多是长老,我问他们:“当你们在圣言中读到关于行为、爱与仁、果子、生活的戒律、悔改,简言之,就是要行出来的事时,你们是怎么想的?”他们回答说,他们的确读到这些内容,因而看过它们,但也没有看见,因为他们的心思都在唯信上,因而以为所有这些都是信,没有想到它们是信的效果。这种无知和愚蠢就盛行在那些信奉唯信,使它成为其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当中,这一事实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我蒙恩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
“灾”(plague,或译为伤痕、瘟疫、灾殃、祸等)是指属灵的灾,人的灵或灵魂便因这属灵的灾而死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的伤痕极其深重;我必使你痊愈,医好你的伤痕。(耶利米书30:12, 14, 17)
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因她的灾殃嗤笑。(耶利米书50:13)
在一天之内,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都要临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我又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大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启示录15:1,6)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沉重的百姓;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创伤、鞭痕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用膏滋润。(以赛亚书1:4, 6)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伤痕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申命记28:59;耶利米书49:17;撒迦利亚书14:12, 15;路加福音7:21;启示录11:6; 16:21)。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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