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6.启9: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不像前者那样因幻想的推理、自我之爱、自我聪明的骄傲,和随之而来的欲望而属灵地死亡,却把唯信当成其宗教之头的人。“其余的人”是指那些虽不像前者一样,却把唯信当成其宗教之头的人;“未曾被杀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如此属灵地死亡的人;他们所陷入的“这些灾”是指自我之爱,自我聪明的骄傲,以及来自它们的邪恶和虚假的欲望;“火”、“烟”和“硫磺”就表示这三者,如前所述(AR 452, 453节)。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就是“灾”的含义。
但必须先说一说这类人,我得以看到他们,并与他们交谈。他们住在西边的北部地区,在那里,其中一些人有带屋顶的小屋,一些人连屋顶也没有。他们的床是芦苇的,衣服是山羊毛的。在从天堂流入的光中来看,他们的脸呈铅灰色,而且显得愚钝、呆滞,缺乏活力。原因在于,他们从他们的宗教中只知道有一位神,有三个位格,基督为他们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他们通过唯信,再加上在殿里或教堂中敬拜,按时祷告而得救。至于与宗教及其教义有关的其它东西,他们就不理会了;因为占据并充满,或说塞满并窒息其心智的世俗和肉体事物,向它们塞住他们的耳朵。他们当中有许多长老,我问他们:“当你们在圣言中读到作为、爱和仁、果子、生活的戒律、悔改,简言之,就是当做的事时,你们是怎么想的?”他们回答说,他们的确读到这些内容,因而看到了它们;但他们仍没有看到它们,因为他们使其心智专注于唯信,故以为这一切都是信,没有想到它们是信的结果。这种无知和愚蠢就盛行在那些信奉唯信,把它当成其宗教全部的人中间,这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我得以通过大量经历见证了这一点。
“灾”(plague,或灾殃)是指属灵的灾,这属灵的灾使人在灵里,或在灵魂方面死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所遭的灾殃极其严重;我必使你恢复健康,给你医好你所遭的灾殃。(耶利米书30:12, 14, 17)
又:
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因她的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3)
启示录:
在一天之内,灾殃,就是死亡和悲哀,必临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又:
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烈怒要藉着这些灾发尽。(启示录15:1, 6)
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沉重的人民;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尽是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4, 6)
又: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申命记28:59; 耶利米书49:17; 撒迦利亚书14:12, 15; 路加福音7:21; 启示录11:6; 16:21)。
787.“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教会中更有学问的人对这些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这从“希奇跟从那兽”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希奇跟从那兽”当论及表面上通过设计出来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清除与圣言的不一致时,是指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的接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 742, 752节)。“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接受和接收,因为希奇吸引人,被吸引的人就跟从。
在圣言中,经上频繁提到“随从神”、“跟从神或跟神走”、“随从别神”、“随从领袖”、“随众”;这些短语表示从心里跟随并承认,也表示与他们同在,与他们一起生活,并与他们相交,如以下经文。列王纪上: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上: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摩西五经: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同一先知书: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你的神都从你中间毁灭了。(申命记4:3)
由此明显可知,“随从”某人表示跟随他,服从他,从他行事,从他活着。“走”也表示生活。由此可见,“希奇跟从那兽”表示出于以下说服的接受和接收,即: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之所以表示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是因为有学问的人设计了信仰与其产生善行的生活结合的方式;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因不能从内在调查这些不一致,所以就接收它们,各人照各人的理解来接收;因此,这个信条,即唯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在全地(或全世界),或基督教会被接受。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表面上看,这个宗教的主要观点,即:得救在于唯信,不在于善行是如何被清除的,因而是如何被有学问的人接受的。因为这些人设计了从信仰发展到善行的各个阶段,他们将这些阶段称为称义的步骤。他们迈出的第一步是从老师和牧师那里去听,第二步是从圣言获得信息证明情况就是这样;第三步是承认;由于教会的东西无法从心里被承认,除非先有试探,所以他们将试探加入到这一步;如果那时所遇到的怀疑被圣言或牧师驱散,这个人因此得胜了,那么他们就说,此人有了信心,这是对事情真相的一种确定,也是对他凭主的功德得救的信心。但由于在试探中所遇到的怀疑主要源于不理解圣言,而圣言经常提到“行为”、“作为”、“实行”和“作工或工作”,所以他们说,理解力必须加以控制,以服从信仰。因此,接下来是第四步,就是行善的努力;他们在这一步结束,声称当人到达这个阶段时,他就称义了,然后他生活的一切行为都被神接受,神也不看他生活的邪恶,因为它们都被赦免了。有学问的人设计出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还接受它;但这种结合很少延伸到普通人那里,既因为它超出了其中一些人的理解力,还因为这些人大部分忙着做生意和工作,他们转移了心智,没有去理解这个教义的内在奥秘。
但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却以不同的方式接收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以及由此与圣言的表面一致。这些人对称义的步骤一无所知,而是相信唯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当他们从圣言那里看到,并从牧师那里听到,行善是必须的,人要照着自己的作为受审判时,就认为信仰产生善行,因为他们以为,知道牧师所教导的那些事,并由此认为事情就是这样,便构成信仰。由于这一步先到来,所以他们相信信仰产生善行,他们称这善行为信的果子,不知道这种信只是记忆的信,而记忆的信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历史的信,因为它源于别人,因而是与他们在一起的别人的,这种信永远不可能结出任何好果子。基督教界的大多数人已经陷入这个错误,因为唯信作为得救的主要方法,事实上作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已经被接受了。接下来要解释信与仁,或相信与实行如何构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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