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5

455.“因它们的尾

455.“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以害人”表推理,因为他们感官化,颠倒了,只是口头上谈论真理,但却通过构成其宗教信仰之头的原则而歪曲它们,因而他们是骗人的。蝗虫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438,439节);但在那里经上说,“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而此处经上却说“像蛇”,因为“蝗虫”所描述的那些人通过圣言、知识和学问来谈论和说服;而此处这些人只是通过论据,也就是真理与谬论表象来谈论和说服;他们巧妙利用这类论据,仿佛很有智慧,其实都是骗人的,只是没有那么大的程度。
在圣言中,“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人生命的最末端或最表层,如前所述(424节);原因在于,所有动物都表示人的情感;因此,在灵界,从远处看,天使和灵人的情感显为各种动物;纯感官的情感看上去就像“蛇”,这是因为蛇紧贴地面爬行,并舔食尘土,感官事物是认知或理解力和意愿的最低级之物,最贴近这个世界,并以其物体和快乐为滋养,而这些物体和快乐只影响肉体的物质感官。各种各样的毒蛇表示依赖邪恶情感的感官事物,而邪恶情感构成那些因邪恶的虚假而疯狂之人的心智内层;没有毒的蛇则表示依赖良善情感的感官事物,而良善情感构成那些因良善的真理而有智慧之人的心智内层。
在以下经文中,“蛇”表示依赖邪恶情感的感官事物:
他们舔土像蛇。(弥迦书7:17)
尘土必作蛇的食物。(以赛亚书65:25)
耶和华对蛇说,你必用肚子行走,尽你一生的日子吃土。(创世记3:14)
经上如此描述感官层,是因为它与地狱相通,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感官的,在属灵的事上,将天堂的智慧转变为地狱的疯狂。
非利士啊,不要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它的果子是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他们抱毒蛇蛋,吃这蛋的人必死,有人踏破这蛋,必有腹蛇孵出。(以赛亚书59:5)
因为以色列人渴望回埃及,所以他们被蛇咬。(民数记21:4-9)
“回埃及”表示从成为属灵的变得感官化;正因如此,经上说:
埃及的雇勇转身逃跑,其中的声音好像蛇行一样。(耶利米书46:21-22)
由于但是众支派中最远的,因而表示教会的最末端,就是服从于内层的感官主体,所以经上论到他时如此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马蹄”表示认知或理解力的最末端,也就是感官层;“咬”表示附着于它们;“骑马的”表示由这些败坏真理的感官事物所产生的无知;因此,经上说“骑马的向后坠落”。由于感官人像狐狸一样狡猾奸诈,故主说:
你们要灵巧像蛇。(马太福音10:16)
因为感官人通过表象和谬论进行谈论和推理;他若具有辩论的才能,就知道如何巧妙地确认每一个虚假,包括唯信这一异端邪说,而在明白真理的能力上却如此愚钝,以至于几乎不可能更愚钝了。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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