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表示推理,因为他们是感官的,并且颠倒了,嘴上讲真理,却因构成其宗教教义之头的原则而歪曲它们,从而欺骗他人。蝗虫在此和前面(AR 438, 439节)所表相同;但在那里,经上说“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而此处经上说“像蛇”,因为“蝗虫”所描述的那些人用圣言、知识或科学和学问来说话和说服;而此处所描述的这些人只用论据,也就是真理的表象和谬误来说话和说服;那些巧妙地,似乎有智慧地利用这些论据的人的确会欺骗,但不到那么大的程度。
在圣言中,“蛇”表示感官事物,感官事物是人生命的终端,如前所述(AR 424节)。原因在于,所有动物都表示人的情感;因此,在灵界,从远处看,天使和灵人的情感就像动物,纯感官的情感就像“蛇”,这是因为蛇在地面上爬行,舔食尘土,感官事物是理解力和意愿的最低层,最贴近这个世界,并以世界上的物体和快乐为食,而这些物体和快乐只影响身体的物质感官。种类繁多的毒蛇表示依赖于邪恶情感的感官事物,在那些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人中间,邪恶情感构成心智的内层;无毒无害的蛇表示依赖于良善情感的感官事物,在那些因良善之真理而有智慧的人中间,良善情感构成心智的内层。
在以下经文中,“蛇”表示依赖于邪恶情感的感官事物;以赛亚书:
他们舔土像蛇。(弥迦书7:17)
以赛亚书:
他们必舔土如蛇。(以赛亚书65:25)
创世记:
耶和华对蛇说,你必用肚子行走,尽你一生的日子吃尘土。(创世记3:14)
经上如此描述感官层,因为它与地狱相通,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感官的,地狱将属灵事物上的天堂智慧变成地狱的疯狂。以赛亚书:
非利士啊,不要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蛇怪,它的果子是会飞的火蛇。(以赛亚书14:29)
又:
他们孵毒蛇蛋,吃它蛋的人必死,有人踏破这蛋,就有毒蛇孵出。(以赛亚书59:5)
以色列人因渴望回埃及,所以被蛇咬了(民数记21:4-9)。“回埃及”表示从属灵的变成感官的;因此,经上说:
埃及的雇工转身离去,它的声音好像蛇行一样。(耶利米书46:21-22)
由于但是众支派中最远的,因而表示教会的终端,也就是服从于内层的感官层,所以论到他,经上如此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马蹄”表示理解力的终端,也就是感官层;“咬”表示附着于它们;“骑马的”表示由它们,即这些感官事物产生的无知,或知识的缺乏,真理因这种无知,或知识的缺乏而被扭曲;因此,经上说:“骑马的向后坠落。”由于感官人像狐狸一样狡猾和奸诈,所以主说:
你们要谨慎像蛇。(马太福音10:16)
因为感官人基于表象和谬误来说话和推理;他若拥有辩论的天赋,就会知道如何巧妙地确认一切虚假,以及关于唯信的异端,但在看到真理的能力上仍旧如此迟钝,以至于几乎不可能更迟钝了。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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