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3

453.启9:18.

453.启9:18.“从它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第三部分”表示正是由于这些东西,教会之人才会灭亡。“人的第三部分被杀”表示教会之人因刚才所提到的这三样东西(AR 452节)而灭亡;因为“被杀”表示属灵的被杀,也就是灵魂方面的灭亡;“第三部分”表示所有处于这些虚假的人,前面经常列举这些虚假;至于“火”、“烟”和“硫磺”,以及“从它们口中喷出”都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452节)。正是由于这些虚假,在整个基督教界,没有人知道此处所提到的“火”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是魔鬼;以及从这火中冒出来的“烟”就是自我聪明的骄傲,这骄傲是撒但;也没有人知道,这火通过这骄傲所点燃的“硫磺”就是邪恶和虚假的欲望;这些欲望是魔鬼和撒但的团伙,地狱就由魔鬼和撒但构成;不知道这些事,就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罪,因为罪从它们那里获得其一切快乐和愉悦,或说在它们里面找到快乐和满足。

诠释启示录 #628

628.“天使站在旁

628.“天使站在旁边说”表示主的意愿和命令。这从“站在旁边”、“天使”和“说”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旁边”在此是指意愿(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E 593节);当主说话时,“说”是指命令;因为主所说的都要成就,或任何人都应该实行,这是命令。“天使站在旁边”在此表示主的意愿,是因为在灵界,看到别人、与他说话、给他一个命令的思维与渴望或意图并意愿,会使得这个人同在,也就是站在旁边。事实上,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拥有固定、因而可以测量的距离;但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相似性会带来同在,而它们的不相似则带来缺席;这就是灵界的一切距离的源头。这一事实的基础是以下普遍原则或法则:主照着各人对祂的爱,并照其对邻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而与各人同在。一切距离,也就是天使和灵人中间的一切同在和缺席都因这普遍的原则而存在。因此,当任何人渴望与别人说话,也就是说,出于与他说话的渴望或意愿思想他时,这个人就立即出现,或他与这个人同在。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91–199节),那里论述了天上的空间。由此可见,为何“天使站在旁边”表示主的意愿,因为“站在旁边”表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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