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3.启9:18.“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灾杀了人的三分之一部分”表教会之人正是因这些而灭亡。“人的三分之一部分被杀”表示教会之人因刚才所提到的这三样事物(452节)而灭亡;“被杀”表示属灵的被杀,也就是灵魂的灭亡;“三分之一部分”表示所有陷入这些虚假的人,前面频繁提到这些虚假;至于“火”、“烟”、“硫磺”以及“它们口中出来”各表什么,可参看前文(452节)。正是由于这些虚假,整个基督教界没有人知道此处的“火”论及自我之爱和救世之爱,这爱就是魔鬼;也不知道从这火冒出来的“烟”就是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而这种骄傲就是撒旦;正如没有人知道,通过这骄傲而被这火所点燃的“硫磺”指的是对邪恶与虚假的欲望,而这些欲望就是魔鬼与撒旦的团伙,地狱便由它们构成;不知道这些事,就不可能知道什么是罪,因为罪从它们那里获得其一切快乐和愉悦。
15.“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他们出于对真理的爱如此行。这从“遵守”和“其中所记载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遵守”(observing and keeping)是指感知、意愿并相应地实行,在此是指照天堂的教义而行;“其中所记载的”是指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这爱的快乐;因为凡出于爱所行的,都是出于快乐而行的;快乐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其中所记载的”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包含在天堂教义中的事物都刻写在心上,因而刻写在生活上;凡刻写在内心和生活上的事物都刻写在爱上;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属天的奥秘》,7542, 9050,10336节)。这之所以是对真理的爱,是因为这些事物论及天堂的教义,而天堂的教义来自真理。圣言经常提到遵守律例、诫命、话和律法;遵守在那里表示理解、意愿并实行,如在马太福音: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20)
路加福音:
听神的话而遵守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11:28)
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话,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51)
同一福音书:
人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话;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3–24)
又: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0, 14)
遵行就是意愿,意愿就是遵行,因为在行为中,意愿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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