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的口中喷出来”表示从内层来看,他们的思维和话语里面什么都没有,从他们那里发出的,只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即意愿的自我,并自我聪明的骄傲,即理解力的自我,以及邪恶和虚假的欲望,即从这两者流出的总体自我。“从它们的口中”是指从他们的思维和话语中;“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是人意愿的自我(AR 450, 468, 494节);“烟”表示自我聪明的骄傲,也就是他理解力的自我,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发出的,就像烟从火中发出一样(AR 422节);“硫磺”表示邪恶和虚假的欲望,也就是从这两者流出的总体自我。然而,这些东西不会从他们的话语中出现在世人面前,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们说,从内层来看,他们就是这样。在以下经文中,“火”表示地狱之爱,“硫磺”表示从这爱经由自我聪明的骄傲流出的欲望;以西结书:
我要将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身上。(以西结书38:22)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火与硫磺。(诗篇11:6)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它的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路加福音: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创世记19:24)
启示录: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这人必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 10)
又:
那兽、假先知和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启示录19:20; 20:10; 21:8)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必点燃这一堆。(以赛亚书30:33)
申命记:
全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好像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 23)
约伯记:
硫磺必散布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1102.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因可怕的邪恶之虚假而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玷污。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88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在那里,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但在此处,经上说:“所有民族都喝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至于由亚他那修所撰写,被尼西亚会议确认的三位一体教义,该教义的表述使得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但又会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然而,如前所述,一神的思维观念是主要向人打开天堂的,而另一方面,三神观却关闭天堂。当人们阅读这亚他那修教义时,该教义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正是这同等的三位一体产生了有一位神的思维。让各人都仔细思考这个问题,考虑一下他是否有别的想法。因为《亚他那修信经》以确定无疑的话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也是如此,圣灵同样如此。还说:“父非由谁作成;子受生于父;圣灵从二者发出。因此,有一父,一子,一圣灵。在此三位一体中,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根据这些话,没有人会想到别的,只会想到有三位神。连亚他那修本人和尼西亚会议,也不会想到别的,这从插入该教义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只能理解为可以承认,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主;或可以思想,但不可以说有三神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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