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1

451.“马的头好像

451.“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示关于唯信的幻想,好像它拥有能力,或是强大的。“头”表示他们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这些想象和幻想是此处论述的主题,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妄想。“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的推理,这些推理就是这样(AR 449节);“狮子”表示能力(AR 241节);但这是源于谬误的能力,因为他们是感官的,感官人基于谬误进行推理,他们用谬误来说服并迷惑人(AR 424节)。
凡稍微提升一下自己心智的人都能看出,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都是想象和幻想的。行为中的信和状态中的信,如他们所想象的,若不是幻想,又是什么吗?他们当中有谁知道行为中的信呢?当良善不从人那里进入行为中的信时,是什么构成状态中的信呢?罪的赦免和随之而来的瞬间救赎,不就是想象思维的结果吗?这就是教会中“火焰的飞蛇”,对此,可参看《圣治》(340节)。由归算产生的豁免、功德、公义和成圣的骄傲自大或价值,不就是幻想吗?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
若没有人貌似凭自己在外在上的合作,在内在中的神性运作是什么呢?因为将内在与外在分离,以至于这两者不能有结合,纯粹是幻想(参看AR 606节)。这种幻想就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作为中的仁是信的容器和根基,是信的土壤和大地,也是信的本质和生命;总之,源于仁的信就是这个人,或真实的人;而无仁之信就是一个幽灵,一个想象的生物,或一个理论推理的想象实体,就像漂浮在空中的水泡。或许有人会说,你若从信中除去理解力,就看不到幻想的东西了;但要知道,人若能从信中除去理解力,就可能会将上千个幻想强加到每一个宗教信条上,正如过去罗马天主教所做的那样。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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