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0.“有火胸甲,与紫玛瑙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他们想象和幻想的论据源于地狱之爱和自我聪明,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胸甲” 表示他们用来为唯信而战的论据(AR 436节);“火”表示天堂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AR 452, 468, 494节);“紫玛瑙或风信子石”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聪明,也就是自我聪明,如下文所述;“硫磺”表示通过自我聪明源于地狱之爱的欲望,或说由地狱之爱产生并通过自我聪明来表达的欲望(AR 452节)。由此可推知,“火胸甲,与紫玛瑙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这些事物。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是因为所有相信自己因唯信而称义,也就是说,脱离了罪的人,都从不思想悔改;而一个不悔改的人只在罪中,一切罪都源于地狱之爱、自我聪明和由此产生的欲望,因而从中汲取其性质。此外,那些处于这些事物的人不仅出于它们行动,还出于它们说话,事实上出于它们思考、意愿,因而推理和争论;这些的确构成真正的人,因为它们是他真正的生命;但这是一个魔鬼人,他的生命是地狱的生命。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而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原因在于,他们的内层是地狱的,但他们的外层与那些过着基督徒的生活之人的外层很相似。然而,要让他们知道,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自己的内层,因为他成了一个灵,这灵是内在人;然后,内层使外层适应自己,它们就变得相似。因此,那时,他们在世上的道德生活就变得像被刮去的鱼鳞。对那些视道德生活的戒律为神性,同时视文明戒律为神性,因为它们属于对邻之爱的人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紫蓝色或蓝色”表示源于对属灵之爱的情感的聪明,因为这个颜色带有火的红色和光的白色;火表示爱,光表示聪明。这种聪明由会幕的门帘和幔子的蓝色(出埃及记26:31, 36; 27:16),亚伦以弗得上的蓝色线(出埃及记28:6, 15),当他们起行时,蒙在约柜、桌子、灯台和祭坛上的蓝色毯子(民数记4:6, 7, 9, 11, 12),钉在他们衣服底边上的蓝细带子(民数记15:38, 39),和蓝色(以西结书27:7, 24)来表示。但以西结书中的“蓝”表示源于对地狱之爱的情感的聪明:
阿荷拉或撒玛利亚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穿着蓝衣,是骑着马的马兵。(以西结书23:4-6)
经上如此描述了一个通过源于自我聪明的推理而歪曲了圣言真理的教会。耶利米书:
他们都迷恋,变得愚蠢;虚妄的教导不过是木头;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都是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们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8-9)
“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和智者的工作”在此表示它们都源于自我聪明。
1091.启18:1.“这些事以后”表示对“淫妇或妓女”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之后。这从本章接下来的话清楚可知,即:从天降下的天使喊着说,大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这句话是指它的毁灭或垮台,因而是指最后的审判;还有:那些因怕她的痛苦,就远远地站着的人说“祸哉,祸哉,巴比伦大城,强大的城啊;一时之间你的审判就来到了”(启18:10, 15, 16, 19),以及其余的话。不过,本章讲述了在此之后,也就是对他们的最后审判之后,要发生的事,即:他们的宗教说服将被完全判死刑,永远不会复活。但这些事必须这样来理解:这种宗教说服仍继续在世上盛行,因为对统治的爱如此植入每个人,以至于无法根除,只要这爱仍旧存在,这种宗教说服就不可能不存在于世上。然而,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它会结束,因为那时,所有属于这个宗教、出于对统治的爱之快乐实施统治的人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为自己制造貌似的天堂,而是在那里停留一段时间,但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送走并投入自己的地狱。这就是巴比伦毁灭的意思,如此处启示录和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所预言的。由于巴比伦人已经将主掌管天堂和教会的权柄转给他们称之为彼得的后继者,因而称之为主之代牧的首席教皇,声称主将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权柄移交给了彼得,这不是主的神性权柄,而是从父神那里所得来的人身的权柄,所以我将在本章末尾说明,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由此可推知,巴比伦人已将祂的神性权柄转给他们称其为主之代牧的人,从而使他成为地上的神,他则使他的牧师或神父成为诸神,这必然是一件令人憎恶、骇人听闻的事。首先,在本文末尾,我们将调查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三位一体教义,根据尼西亚会议的法令,该教义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也被称为《亚他那修信仰》。此处将全文引用英国从会议的法令那里所取的信经本身。
《亚他那修信经》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又怀疑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其它的,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提三神或三主)。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後,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它的,当敬拜一神性中的三位,三位中的一神性)。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再者,为求得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其它的,彼必恒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真人)。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或同本质;其它的,性质),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母同体(其它的,性质),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或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或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地狱,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愿荣耀归父神,圣子和圣灵。昔在,今在,永远常在,万世无穷。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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