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0.“有火胸甲,与紫玛瑙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他们想象和幻想的论据源于地狱之爱和自我聪明,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胸甲” 表示他们用来为唯信而战的论据(AR 436节);“火”表示天堂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AR 452, 468, 494节);“紫玛瑙或风信子石”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聪明,也就是自我聪明,如下文所述;“硫磺”表示通过自我聪明源于地狱之爱的欲望,或说由地狱之爱产生并通过自我聪明来表达的欲望(AR 452节)。由此可推知,“火胸甲,与紫玛瑙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这些事物。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是因为所有相信自己因唯信而称义,也就是说,脱离了罪的人,都从不思想悔改;而一个不悔改的人只在罪中,一切罪都源于地狱之爱、自我聪明和由此产生的欲望,因而从中汲取其性质。此外,那些处于这些事物的人不仅出于它们行动,还出于它们说话,事实上出于它们思考、意愿,因而推理和争论;这些的确构成真正的人,因为它们是他真正的生命;但这是一个魔鬼人,他的生命是地狱的生命。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而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原因在于,他们的内层是地狱的,但他们的外层与那些过着基督徒的生活之人的外层很相似。然而,要让他们知道,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自己的内层,因为他成了一个灵,这灵是内在人;然后,内层使外层适应自己,它们就变得相似。因此,那时,他们在世上的道德生活就变得像被刮去的鱼鳞。对那些视道德生活的戒律为神性,同时视文明戒律为神性,因为它们属于对邻之爱的人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紫蓝色或蓝色”表示源于对属灵之爱的情感的聪明,因为这个颜色带有火的红色和光的白色;火表示爱,光表示聪明。这种聪明由会幕的门帘和幔子的蓝色(出埃及记26:31, 36; 27:16),亚伦以弗得上的蓝色线(出埃及记28:6, 15),当他们起行时,蒙在约柜、桌子、灯台和祭坛上的蓝色毯子(民数记4:6, 7, 9, 11, 12),钉在他们衣服底边上的蓝细带子(民数记15:38, 39),和蓝色(以西结书27:7, 24)来表示。但以西结书中的“蓝”表示源于对地狱之爱的情感的聪明:
阿荷拉或撒玛利亚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穿着蓝衣,是骑着马的马兵。(以西结书23:4-6)
经上如此描述了一个通过源于自我聪明的推理而歪曲了圣言真理的教会。耶利米书:
他们都迷恋,变得愚蠢;虚妄的教导不过是木头;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都是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们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8-9)
“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和智者的工作”在此表示它们都源于自我聪明。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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