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之所以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衣,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或神性真理的发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为在天堂,他们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接下来我们还将看到,在圣言中,“衣服”在灵义上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因此,当主变像时,看上去洁白如光的主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也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兵丁所分的主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同样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亚伦的圣衣代表,因而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9814, 10068节),具体而言,“以弗得”(AC 9477, 9824, 10005节)代表并表示什么,“外袍”(AC 9825, 10005节)、“内袍”(AC 9826, 9942节)和“冠冕”(AC 9827节)分别代表并表示什么,因为亚伦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关于圣言中的衣服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166, 328节)。
647.“随时随意”表示每当人攻击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时,他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邪恶,这良善和真理为主作见证,人也基于它们承认并称谢主。这从论及“两个见证人”时的“随时随意”的含义清楚可知,“两个见证人”是指那些承认并称谢主的人,因为这些人不意愿和实行目前为止所提到的邪恶,而是当恶人攻击从主发出的良善和真理,好对它们造成伤害时,他们给自己带来这些邪恶。诚然,圣言的字义论到耶和华神,也就是主说,祂发怒,发烈怒,祂向恶人大发雷霆,向他们行恶,事实上祂愿意如此行;然而,主从不发怒、发烈怒,也不向任何人意愿或实行邪恶。事实上,主从良善以良善,从真理以来自良善的真理流入每个人,因为祂愿意将所有人都带到自己这里,拯救他们。这清楚表明,“随时随意”不是指他们随意,而是指恶人随意,或随意行恶,也就是攻击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企图伤害它们。
向人意愿邪恶的,不是主,也不是来自主、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神不是与任何人同在的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也不是惩罚的原因,而是与人同在的邪恶本身是原因。在天堂和地狱所在的灵界,一切事物都被如此安排,以至于主从不将任何人扔进地狱,而是恶灵将自己扔下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主不是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不可能是源于邪恶的任何结果的原因。由此清楚可知本节经文所包含的内容,即:不要照字义来理解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而是要照灵义来理解;灵义是,那些向“两个见证人”行恶的人给自己带来这些东西。因为任何人向他们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并将与自己同在的真理变成虚假,因邪恶的欲望而自己毁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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