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直垂到脚的长衣”之所以表示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也就是神性真理,是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此当论述主时,“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外衣,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或神性真理的发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真理,因为在天堂,他们照着从其良善发出的真理而穿衣,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7-182节)。接下来我们还将看到,在圣言中,“衣服”在灵义上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因此,当主变像时,看上去洁白如光的主的衣裳(马太福音17:1-4;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也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兵丁所分的主的衣服(约翰福音19:23-24)同样不是指其它任何东西。亚伦的圣衣代表,因而表示类似事物,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9814, 10068节),具体而言,“以弗得”(AC 9477, 9824, 10005节)代表并表示什么,“外袍”(AC 9825, 10,005节)、“内袍”(AC 9826, 9942节)和“冠冕”(AC 9827节)分别代表并表示什么,因为亚伦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关于圣言中的衣服的含义,可参看下文(AR 166, 328节)。
1006.“那警醒的,有福了”表示那些仰望主之人的幸福状态。这从“有福”和“警醒”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是指处于一种幸福的状态;“警醒”是指为自己获取属灵生命或生活(参看AE 187节);这生命或生活是通过人仰望主获得的,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永生唯独来自祂。当一个人处于来自主的生命时,他就在清醒之中;但当他处于来自他自己的生命时,就在沉睡之中;或也可说,当一个人处于属灵生活时,他就在清醒之中,但当他处于与属灵生活分离的属世生活时,就在沉睡之中;那时一个人所看到的,就像他在梦中看到的一样。在圣言中,“睡觉”和“睡着或打盹、沉睡”(如马太福音13:25; 25:5, 6; 马可福音4:26, 27; 13:36; 以赛亚书5:27; 耶利米书51:39, 57; 诗篇13:3; 76:5, 6; 以及别处)也是指过这种生活。这清楚表明,“警醒”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然而,必须知道的是,通奸或多或少是属地狱的或可憎的。源于更严重的邪恶及其虚假的通奸也是更严重的,源于更温和的邪恶及其虚假的通奸是更温和的。因为通奸对应于对良善的玷污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对良善的玷污本质上是邪恶,对真理的歪曲本质上是虚假;地狱照着与这些玷污和歪曲的对应关系而被排列成属和种。死尸地狱是由那些喜欢侵犯妻子的人形成的;排泄物的地狱是由那些以奸污处女为快乐的人形成的;可怕的粘糊糊的地狱是由那些喜欢妓女的多样性和变化,或说喜欢各种变态和淫乱的性活动的人形成的;肮脏的地狱由由其余的人形成。鸡奸地狱是由那些出于对统治他人的爱而处于邪恶的人形成的,他们喜欢统治他人,只是因为统治的快乐,而不是因为在功用中找到任何快乐。
像儿子与母亲或岳母那样的通奸,是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像公公与儿媳那样的通奸,是从那些研究圣言只是为了荣耀,而不是为了属灵功用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像兄弟和姐妹那样的通奸,是从那些认为罪是通过圣餐被赦免的,而不是通过生活的悔改而得以赦免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与动物的可憎行为是从那些完全否认神性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等等。这些地狱由他们形成,是由于与对良善和真理的掺假或玷污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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